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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女躬身低头,后退几步便称是退下。
“难怪说,聊天儿还是得与旧友方能尽兴。”卫冶说,“润枝啊,你是不知道,这几年我忙着养孩子,连闲来无事想要找人说个话,喝个小酒都很为难——毕竟你知道的,自打钱参事去了之后,他儿子同舟虽然是跟着我做事,这几年接替他爹的职责,埋伏在南蛮黑市好些年,做得也算是尽心尽力,还能与我偶尔有个联系,可到底内应是个挫磨人的活儿,如今已经不大活泼了,稍微活泼点儿的任不断吧,又太活泼了,时常吵得我烦心。”
看来这位爷不仅是本性未改,这两年更是添了娇生惯养的毛病。
不大活泼也不行,太活泼了也不行。
……他这是想上天,找个能有幸还配与他闲说屁话的天仙么!
李岱朗刚被搜刮完家底,气不顺地说:“所以你就来找我不痛快?”
他一说起这事儿,脸上那副肉痛的表情一露,卫冶的口袋虽然只进不出,寥寥几句就赚得盆满钵满,但硬生生比他还心痛了三分。
卫冶意犹未尽地摇摇头,有些遗憾道:“怎么会,我这不是有事相求,求您给个庇护才上门么,哪里舍得你不痛快!”
这下,李岱朗简直连掩饰的心情都没了,站起来便要回去缓缓神。
可步子还没走出三步远,他就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转过头问:“等等,你那俩小孩儿是谁?”
卫冶早有准备,话音未落便接道:“路上捡的。”
李岱朗不信:“别逗了,你能有那么好心?”
这话是不大顺耳,那倒也确实……
卫冶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明显是对自己有时候六亲不认的本性有着明确的深刻认识。
他当即话锋一转,嬉皮笑脸地同李岱朗说:“呀,这都被你发现啦?是我在外边儿一时糊涂生的儿子——就是一不小心,个子蹿得快了点儿,高嘛也好,日后讨媳妇方便。”
李岱朗:“……”
他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大步流星。
可怜李大人一个打出生后就没走过三里地的文弱书生,硬生生走出了气吞山河的逃命架势,留下后边儿一个春风满面正得意的卫冶乐得前仰后合,直打跌。
然而这点难得一见的快活,却在他一路从容不迫地去往厢房途中,慢慢褪了去。
封十三一向聪明,甚至到了敏感多疑的地步,这卫冶是心知肚明的——也是他大言不惭,对外宣称这是他最喜欢的。
但其实不是。
北都里从来不乏聪明人,明枪暗箭一直多得数不清,卫冶算过不少人,也被人算过不知道多少回,私底下的明争暗斗,表面上的笑脸相逢,乍一看好像谁与谁都是至爱亲朋,手足兄弟,可结果呢?
别的不说,起码卫冶连在他亲爹身上,没有感觉到所谓的父爱如山过。
他的顽劣浪荡,桀骜不驯,其实并不能完全归责于天命,实际上,在他当年第一次见到那个被他匆匆护下一条命,又匆匆放走的封十三的时候,他就依稀能感觉到这个孩子身上与他极端相似的某些东西。
好比哀莫大于心死后反而会展现出的极端冷静,好比怒意上头后的生死不惧……
甚至好比那眼神。
不止是封十三在观察戴着傩面的他,他那时也在看封十三。
那个眼神他很熟悉,当年老侯爷为了他心中的天下大义,为了皇帝口中的“卫家实乃忠义之将”,不由分说地将兴致勃勃想参军的卫冶当着众人面,毫不留情地一脚踹出踏白营时,同样年岁还小的卫冶也是用这种眼神看的老侯爷。
摸金案,摸的是帛金,其实这只是最后定案的说辞。
但凡是参与过此案的人,哪怕是那天夜里上门送命的凶客,都心里明镜似的清楚。
摸的看似是帛金,可那些价值连城流出去的帛金换回来的却是花僚!
哪怕理智上,当年紧赶慢赶还是来迟一步的卫冶反复斟酌,明知这个设好的陷阱他不得不踏,只要老老实实顺着设局人的意,瞒下此案之中花僚的存在,再以封世常“外通南蛮,内祸国祚”的名义定案,直接杀了在场的最后一个活人——也就是封十三,那结局就是皆大欢喜的一了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