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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承诺要陪从未出过山的徒弟行至山脚水鸣镇的风尊,还不到半程便被山间一家酒肆吸引。
平生酷爱喝酒的风尊,看到酒便走不动道。
只要有一丝酒味,就会跟狗闻着骨头似的,摇着尾巴就去了。
且一去就沉浸在酒香中难以自拔,不喝个畅快是断断不肯走的。
就算是酒家拿着扫把轰,也没办法把他轰走。
因此,风尊有一个外号名为酒疯。
一提到酒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比风尊本身的名号还出名。
这次也不例外,风尊喝了三天三夜,醒来时身边哪里还有爱徒的踪影!
于是他心下一喜:总算甩掉了这小麻烦,江湖,我来了!
风尊便就这么潇洒快活去了,留自家徒弟一个人懵懵懂懂来到山下,被一大群人拥在中间,带到了水鸣镇的“两间”客栈。
“风尊那个老不死的,还能收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小徒弟啊!”
“那可不,我早说了那风流鬼可能背着我们养了个私生子!”
“那可不成!风尊的夫人只能是我张翠花!”
“呸!他夫人明明是我李美丽!”
……
风泠头好疼。
这些人实在是太吵,还偏偏将他给夹在中间。
他快被活活挤成肉饼,有些呼吸不过来。
很快脸上就一片通红,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流下。
饶是冷峻貌美的风泠,第一次下山就遇上了这种事,还是不禁露出了扭曲的面容。
他求助似地往外望了望,不望还好,一望直接气绝。
客栈里里外外全部是耸动着的人头。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好生热闹:
“老天爷啊!这就是风尊的徒弟?长得好生标致!”
“我们家孩子病已经好了,替我给风大侠道谢啊少侠!”
……
“师父啊师父,您老人家闻名遐迩,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是您能不能放过徒弟?”
风泠默默叹气,这样吵吵闹闹的日子持续了半月才恢复正常。
这日终于没人再来围着他,趁着夜色,风泠决定去外边走走。
正值初春,晚风还有微微的凉意。
白日的喧嚣此时不复存在,让人心生惬意,风泠沿着水鸣镇的嫦河走了很久。
不过夜晚散步的时日多了,风泠发现乡亲们开始疏远他。
起初他觉得人无非就是这个样子,对期盼已久的神秘东西探究够了,自然便没了兴致。
这样便好,难得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