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第1页)
顾思予说要走之后,日子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形状。
不是变快了,也不是变慢了——是变得不一样了。以前的每一天都是相似的,像同一张纸被复印了无数遍,早上起床,吃早饭,上学,放学,吃晚饭,写作业,睡觉。每一天都是前一天的复制品,平平整整的,没有褶皱,没有毛边,没有任何让人停下来多看两眼的东西。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每一天都有了名字——离他离开还有二十九天,离他离开还有二十八天,离他离开还有二十七天。每一个数字都像一颗钉子,钉在日历上,钉在顾思卿的心里,钉在他每一次呼吸的时候。
他每天早上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算——还有多少天。不是因为他想算,是因为那个数字自己会跑出来,像一只准时准点的闹钟,在他意识刚刚回笼的那一瞬间就敲响了。还有二十六天。二十五天。二十四天。他躺在被子里,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缝,那条从灯座延伸到墙角的、弯弯曲曲的裂缝。以前他觉得它像一条干涸的河流,现在他觉得它像一条倒计时——裂缝的尽头是墙角,墙角是终点,终点是他走的那天。裂缝一天一天地变短,时间一天一天地变少。他闭上眼睛,把被子拉到头顶,想再睡一会儿。但他睡不着了。因为那个数字在他的脑子里响了。像警钟,像丧钟,像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敲着一面他不会停下来的鼓。
顾思予也开始变了。
不是变得冷淡——恰恰相反,他变得比以前更温柔了。那种温柔不是刻意的,不是“我要走了所以要对你好一点”的那种刻意的补偿。它是不自觉的,是本能,是那些他咽了三年的话终于在离开之前找到了出口。他每天早上会多问一句“今天想吃什么”,不是以前那种“粥在桌上先喝”的通知,是真的在问,真的在听,真的在顾思卿说出“煎饼果子”之后愣了一下,然后说“好,我去买”。他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灰色T恤,骑着那辆刹车不太好使的自行车,穿过两条街,去那家他们常去的早餐店排队。排在那些提着菜篮子的老太太和赶着上班的年轻人中间,等二十分钟,买两个煎饼果子,一个加火腿肠,一个不加。加火腿肠的是顾思卿的。他不吃火腿肠,但他会记得顾思卿吃。他永远记得。
他把煎饼果子递过来的时候,塑料袋被热气蒸得雾蒙蒙的,透过袋子能看到金黄色的蛋皮和深褐色的酱料。煎饼果子的边缘有点焦了,是在铁板上多烤了几秒留下的痕迹。顾思卿接过来,咬了一口。烫,烫得他嘶了一声。顾思予看着他,嘴角弯了一下——那个弧度很轻,像怕被看到,像怕被发现他在笑。但他没有藏住。他的嘴角出卖了他。
“好吃吗?”他问。
“嗯。”顾思卿嚼着,嘴里含混不清地应了一声。
“慢点吃,别噎着。”
他转过身去厨房倒水了。顾思卿站在餐桌边,手里捧着那个烫手的煎饼果子,看着顾思予的背影。灰色的T恤,袖子卷到手肘,露出小臂上那道细长的疤痕。他的头发有点长了,发尾搭在衣领上,后颈的皮肤在灯下白得有些透明。他看着那个背影,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不是煎饼果子,是那些咽回去的话。太多了,多到连吞咽都变得困难。
他咬了一口煎饼果子。加火腿肠的,顾思予记得。他总是记得。所有关于他的事,顾思予都记得。他的生日,他的血型,他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他什么时候考试什么时候放假,他哪件衣服的扣子松了哪双鞋的鞋底磨薄了。他记得所有的事,但从不记得他自己。他不记得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不记得自己上次买新衣服是什么时候,不记得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在十二点之前睡过觉。他记得所有人,唯独不记得自己。
顾思予开始做很多以前没做过的事。
他开始教顾思卿做饭。不是以前那种“你去看书我来做”的包揽,是真的手把手地教。“油热了再下菜,不然会粘锅。”“盐放一点点就够了,不够再加,加多了救不回来。”“切菜的时候手指要弯进去,刀靠着指节,这样切不到手。”他站在顾思卿身后,有时候会伸手帮他把刀扶正,有时候会帮他把锅里的菜翻一下。他们的手会碰在一起。每一次触碰都很短,短到像是无意,像是巧合,像是不小心。但顾思卿知道不是。因为每次碰到的时候,顾思予的手都会停一下,很短的一下,像被什么东西电到了,又迅速收回去。像是他也想要碰。像是他也想多碰一会儿。但他不敢。因为他要走了。走得越干净越好,越不留痕迹越好。所以他每次碰到,都会缩回去。像一只伸出去又缩回来的手,像一句说出口又咽回去的话。
他开始教顾思卿用洗衣机。“白色的衣服和深色的分开洗,不然会染色。”“毛衣不要烘干,会缩水。”“洗衣液倒这么多就够了,多了漂不干净。”他说得很仔细,像在写一份说明书,像在交代后事。他把所有的事情都一件一件地交代给顾思卿,像在移交一个他守护了很久的东西。那个东西叫“我们的生活”。他把它从自己手里交到顾思卿手里,说“你拿着”。顾思卿不想拿。他不想拿,因为他不想接。接了,就意味着顾思予真的要走了。不接,是不是就可以假装他不会走?但顾思予还是要走的。他把衣服分好了,把洗衣机设置好了,把洗衣液倒进了柔顺剂的口。然后他站在那里,看着洗衣机开始转动。水哗哗地灌进来,衣服在水里翻滚着,像几条没有方向的鱼。他看着它们,看了很久。
“哥。”顾思卿叫他。
“嗯。”
“你走了之后,谁洗衣服?”
顾思予没有回答。他站在那里,手放在洗衣机上,感受着机器的震动。那种震动从他的掌心传上来,沿着手臂传到肩膀,传到胸口,传到那个他以为已经空了、其实满满当当的地方。
“……你。”他说。
顾思卿看着他。他没有说“我不会洗”,没有说“你走了我怎么办”,没有说“你能不能不走”。他就那样看着他,让那一个字“你”落在心里,像一颗石子投进了很深很深的井里。没有回响。但那颗石子还在往下坠。它不知道底在哪里,但它一直在坠。
他开始教顾思卿用微波炉。“热牛奶一分钟就够了,多了会溢出来。”“解冻要用解冻档,不能用高火,不然外面熟了里面还是冰的。”“东西拿出来的时候小心烫,戴手套。”他买了一副新的隔热手套,放在微波炉旁边。手套是蓝色的,上面印着一只卡通猫,和顾思卿那个磨花了的小猫马克杯是一个图案的。不知道他找了多久才找到的。
顾思卿看到那副手套的时候,鼻子酸了一下。他没有让眼泪流出来。他把手套拿起来,戴在手上。手套很大,他的手指在里面空荡荡的,像五条小鱼在一个太大的鱼缸里游。他握了握拳头,手套发出轻微的摩擦声,像雪被踩实的声音。
“好看吗?”他问。
顾思予看着他。弟弟的手藏在蓝色的大手套里,手指在里面动来动去,像在跟谁打招呼。手套太大了,大到他的手看起来像一只卡通人物的手,笨拙的,可爱的,让人想握住的。他看着那只手,喉结动了一下。
“……好看。”他说。
顾思卿把手套摘下来,放回微波炉旁边。蓝色的小猫,和他杯子上的小猫是一样的。那对小猫,一个在杯子上,一个在手套上。一个在手里,一个在手心里。它们被放在同一个家里,隔着几米的距离,像一个没有说完的句子,像一个没有握到的手。
顾思予开始整理东西。
他的东西不多。一个双肩包就能装下。但他整理得很慢,像是在做一个很长的、不想做完的作业。他把衣服从衣柜里拿出来,叠好,放进去。拿出来,叠好,放进去。他叠了很多遍,每一遍都叠得比上一遍更整齐,像在做一件很需要耐心的事,像在用这些重复的动作填满那些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间。
顾思卿坐在他床上,看着他整理。
“这件不要了?”顾思卿拿起一件灰色的卫衣。卫衣洗得发白了,领口有点变形,袖口磨出了毛边。这是顾思予最喜欢穿的那件,穿了很多年了,从高一穿到高三。顾思卿记得这件卫衣。他记得顾思予穿着它站在厨房里煎鸡蛋的样子,穿着它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样子,穿着它在巷口抽烟的样子。那些画面里都有这件卫衣。灰色的,旧旧的,像他这个人一样——不显眼,不张扬,安安静静地在每一个画面里,安安静静地存在着。
“不要了。”顾思予说。他看了一眼那件卫衣,又移开了目光。像是不敢看,像是怕看了就不舍得不要了。
“给我吧。”顾思卿说。
顾思予愣了一下。“你要它干嘛?”
“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