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南下风尘赴湖(第1页)
苏榆低估了骑马的难度。
出城后的第一个时辰,她还觉得自己应付得来。那匹八百文钱买的瘦马虽然跑不快,但走得很稳,颠簸的幅度不大,她学着记忆中沈不言骑马的样子微微前倾身体,尽量让自己的重量落在脚蹬上而不是马背上。大腿内侧的火辣感还在,但可以忍受。
第二个时辰,太阳开始偏西,官道上的影子拉长了。苏榆的大腿已经疼到了麻木的程度,手掌被缰绳磨出了两个水泡,腰像是被人从中间折断后又重新接上,每一块骨头都在抗议。她咬着牙没有停下来,因为她知道,第一天是最难的,熬过去就好了——这是她在四大跑客户时学到的经验。
第三个时辰,天快黑了。苏榆在一个叫“柳河镇”的地方停下来,找了一家最便宜的客栈。五文钱一晚的大通铺,没有单间,她和一个卖菜的老妇、一个走江湖的货郎挤在一间屋子里。她把包袱枕在头下,里面是那些整理好的证据卡片——她嘴上跟侍卫说“回回春堂取东西”,实际上把最关键的卡片都带走了。案情报告原件留给了沈不言,但卡片是她一张一张做的,丢了就再也补不回来。
她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听着旁边货郎的鼾声和老妇的梦呓,看着头顶黑漆漆的房梁,脑子里全是今天离开监察司时沈不言说的那句话。“如果有一天,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你要答应我一件事——走。离开京城,越远越好。”
沈不言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不是已经猜到她会走?
苏榆闭上眼睛。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明天还要赶路,柳河镇到下一个县城大约六十里,骑马要四个时辰。她要早起。
第二天,苏榆在晨曦中醒来。大腿内侧的疼痛比昨天更甚,她低头看了一眼——裤子上有淡淡的血迹,皮肤磨破了。她在客栈的井边打了水,胡乱擦洗了一下,从包袱里找了一件干净的衬裙撕成布条,缠在大腿上,然后重新上马。
那匹瘦马今天看起来精神了一些,也许是吃了一顿好草料的缘故。苏榆摸着它的脖子,低声说:“辛苦你了,到了湖州我给你买最好的豆饼。”瘦马打了个响鼻,像是在说“我记着呢”。
第二天的路比第一天难走。官道有一段在修路,她不得不绕行一段山路。山路崎岖,瘦马走得很慢,苏榆不得不下马牵着它走。她的脚在碎石路上磨出了新的水泡,每一步都像踩在针尖上。
她在天黑之前赶到了下一个镇子——一个叫“石门”的小镇,比柳河镇还小,只有一条街。客栈只有一家,已经住满了。苏榆在镇口的土地庙里凑合了一晚,用包袱当枕头,把马拴在庙门口的树上。
夜里下了雨。雨不大,但很密,从庙顶破了的瓦片缝里漏下来,滴在她脸上,凉丝丝的。她裹紧了身上的褙子,把自己缩成一团,靠在墙角。雨水从门缝里流进来,浸湿了她的鞋底。她想起回春堂的账房——干燥的、温暖的、散发着墨香和药香混杂气味的账房。青禾每天早上都会先把火盆烧旺,等她来的时候屋子已经暖了。
想这些有什么用?苏榆把脸埋进膝盖里,闭上眼睛。明天还要赶路。
第三天,雨还在下。苏榆从土地庙出来的时候,发现瘦马的腿一瘸一拐的——昨天走山路的时候伤了蹄子。她蹲下来检查,蹄铁松了,但附近没有铁匠铺。她用包袱上撕下来的布条把蹄铁缠紧,扶稳,然后翻身上马,慢慢地走。
这一天她只走了不到四十里。傍晚时分,她到了一个叫“平望”的镇子,比前两天住的地方都大。她找到一家客栈,要了一间单房——不是因为有钱了,是因为她需要换药。大腿内侧的伤口已经开始化脓,如果不处理,她可能走不到湖州。
客栈的老板娘是个四十来岁的胖大嫂,看到苏榆一瘸一拐地走进来,二话不说把她按在椅子上,掀开她的裙摆看了一眼,然后倒吸了一口凉气。
“姑娘,你这是从哪来?走了几天了?”
“京城。”苏榆说,“三天。”
老板娘摇了摇头,转身端来一盆热水、一块干净的棉布、一罐自制的金疮药。她蹲下来,帮苏榆解开那些缠在腿上的布条。布条已经被血和脓水浸透了,粘在皮肤上,揭的时候苏榆咬紧了牙关,额头上的青筋暴起,但没有发出一声。
老板娘一边给她上药一边念叨:“你说你这姑娘,好好的京城不待,跑出来受这罪。家里出事了?逃难?还是找人?”
“找人。”苏榆说。
“找什么人?值得把命都搭上?”
苏榆想了想,说了一句她自己也没完全想明白的话:“找一本账。”
老板娘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账?什么账比命还重要?”
苏榆没有回答。老板娘也不追问,上好药,用干净的棉布重新包扎好,拍拍她的肩膀说:“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别赶路了,歇一天。”
苏榆点了点头,但她知道自己不会歇。明天,她要继续走。
第四天,雨停了。苏榆的腿好了很多,老板娘的金疮药很管用。她给瘦马换了新的蹄铁,在镇上的铁匠铺花了二十文钱,然后继续上路。
从平望镇往南,官道两旁的景色开始变得陌生。麦田少了,水田多了,田里种的不是麦子,是水稻。远处有连绵的小山丘,山丘上长满了竹林,风一吹,竹叶哗啦啦地响,像无数只手在鼓掌。空气里的湿度比京城高得多,呼吸的时候能感觉到水汽钻进肺里,潮乎乎的。
苏榆知道自己已经离开了北方的地界,进入了江南。湖州还在更南边,按照现在的速度,至少还要四天。
她摸了摸腰间的钱袋。出门时她带了全部的积蓄——十六两银子。买马花了八百文,住宿和吃饭花了一两多,现在还剩十四两左右。够到湖州的,但回程就不够了。她没有想回程的事,因为回程的前提是她还能活着回去。
第五天,苏榆在官道上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穿着灰色的短褐,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马,从南往北走。苏榆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勒着马停在路边,看着一份地图,眉头皱成一团。苏榆本来没打算停下来,但那个男人看到她之后,眼睛忽然亮了一下,把地图收起来,朝她拱了拱手。
“姑娘,请问往京城怎么走?”
苏榆看了他一眼。他的口音是京城口音,和沈不言的口音很像。他的马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保养得很好,皮毛油亮,四蹄有力。他的手——握着缰绳的手——食指和中指之间有厚厚的茧,那是常年握笔的茧。
一个从京城来的、常年握笔的、骑马技术不错的中年男人,在江南的官道上问路。
苏榆的心里拉响了警报。
“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北,走四天就到了。”她说着话,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对方。灰色的短褐看起来很普通,但袖口的针脚很细,不是成衣铺子批量做的,是定做的。腰间的钱袋是黑色的绸缎面料,上面绣着一个她没见过的纹样——不是商号的标记,是家族的徽章。
“多谢姑娘。”中年男人点了点头,正要打马离开,忽然又回过头来,“姑娘是京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