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第1页)
在象姑馆老鴇百般不愿的幽怨眼神里,季青婉拒了对方让他挑一个小相公过夜来抵白事钱的要求,收了钱,拎著箱子赶紧溜了。
回到铺子,关门关窗。
心念一动,悼亡镜现。
金翼公子的走马灯,一幕幕跑了起来。
金翼公子本名金小俊,今年二十八岁,出身於临江城南的慈幼院,也就是衙门公办的孤儿院。
后来满了年纪,从慈幼院出来,去州府打拼去了。
令季青有些意外的是,金小俊並非一开始就是投身风月场,做那出卖身体的活儿。
而是在州府跟隨了一位荣门高买,拜师学艺。
世人皆知江湖八大门,金皮彩掛,平团调柳。却鲜有人晓得八大门外还有见不得光的暗八门,分別是蜂麻燕雀,花兰葛荣。
其中排在最后的荣门,便是指以偷盗为生的贼。
拜了师后,金小俊就跟著师傅学艺。开水里取肥皂,油锅里夹铜钱,舌头底下藏刀片儿……吃尽了苦头,终有所成。
一双巧手,探出幻影,转瞬之间,可出手上百次。
达到了“百绝手”的水平,算是出师。
结果还没等他大显身手呢,他那倒霉的师傅在街上行窃一位贵人被发现,当场砍成了臊子。
嚇得金小俊连夜跑路,不敢待在州府,逃回了临江。
按理来说,以他的手速,靠街头行窃,衣食无忧不是问题。
可偏偏金小俊有原则,在同行们把荣门规矩拋之脑后时,他却谨记,荣门高买四不偷——不偷穷苦人,不偷救命钱,不偷老弱残,不偷生死门。
只盯著那些贵人行窃。
可人家有钱人只是有钱,不是傻子,出门遛弯儿都是家丁护卫跟著,金小俊虽有一双快手,但別说偷了,都近不得身!
一位荣门高手,险些沦落到街头乞討!
转折,出现在某个饭馆。
那天金小俊在馆子里吃饭,听隔壁桌的一位小相公和同行吹嘘,说他那手法快如蝉鸣振翅,昨个將一位富家夫人伺候得服服帖帖,挣了十两银子的赏钱。
金小俊愣了。
十两银子?
他这搁街上行窃,一天下来也不见得有几两银子,还得冒著被砍手的风险。
那小相公……挣钱这般容易?
抱著试一试的心態,他跟著那小相公到了象姑馆。
老鴇问他要公子还是佳人,他说他来找活儿干。
老鴇上下打量一番,看金小俊长得颇为標致,裙子一撩,双腿一张,就要试吧试吧他。
一刻钟后,老鴇颤颤巍巍走出房间,春色满面,当即宣布收了金小俊为象姑馆的小相公。
自此,临江相公圈子迎来了他们最严厉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