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纠纷调解室(第2页)
“好,我了解了。”
陈琛凑近林见鹿耳边:“不管脚踢不踢,只要认定轻微伤,就不会坐牢了。”
“哦——”少女瞬间双眼一亮。
“但还是有可能被拘的。”
“啊……”少女又垂下头。
“不过我们只要交涉好,取得对方原谅,大概率不会被拘。”
“誒?!”少女猛地抬头。
“但照你打的那个惨烈程度来看,她很有可能原谅不了你……”
“呜……”少女捂脸,发出一声低低的哀鸣。
“但说不定呢?毕竟我跟她算是比较熟悉了。”
“呃?”少女迅速放下手,望向陈琛,满溢泪水的眸眼中满溢著希望与祈求。
“不过她一直对我印象不好,上次甚至还来学校里找我事儿。”
“咕……”少女咽下口水,仰躺在座,悬著的心嘎巴一声,总算是死了。
民警望了一眼负伤的二人,又瞧了眼明石澪从医院发来的自拍,只见她满脸青紫,眼圈肿得像被马蜂蛰过,眯缝的眼睛中含满了泪水,委屈到连发来的消息都成了“我不想在中国呆了。”
一个女孩子,把人打成那样儿,真得夸你有力气了。
民警调出明石澪的个人资料,上面显示她是一对跨国父母的孩子。两年前父母离婚,她隨母亲一起回到国內。由於长相姣好,加上跨国入学手续繁琐,一直卡著,她没能上学,就在国內做起了专职coser,经常跑各种漫展活动。
看到这儿,民警不由又瞅了眼林见鹿,暗暗嘆息。
人家是个专职coser,靠脸吃饭,你现在把人打成那样,这得赔多少人家才能满意呢?
麻绳专挑细处断啊……
“好了,基本的事实我们已经描述清楚了,接下来我作为警察,有必要对你们犯下的错误进行批评。”
民警敲了敲桌子,声音严肃且认真:
“首先,是明石澪女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运输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那把大剑是金属材质,长度超过1。2米,虽然没有开刃,但前端尖锐,比较沉重,具备一定杀伤力,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標准。
你携带这样的道具前往人流密集区,特別是商场这种地方,完全没有將自身与他人的人身安全放在心上!
这次撞到陈琛先生的头部就是一次惨痛的教训!所以我在这里向你提出严肃批评!你清楚自己的错误了么?”
顿了一下,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委委屈屈的话语。
“错误的,明白,窝对不起……十分……”
“噗嗤……”
哪儿来的大佐口音,本来还提心弔胆的林见鹿听到这话,一时没绷住,直接喷了出来。
“笑什么笑!”民警敲敲桌子,“你还有脸笑?下一个就是你!”
林见鹿瞬间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