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种苹果(第1页)
可爱的女生总有千般心思,但帅气的男生也不遑多让。
有一说一,牛子斌真厉害,不愧是学委,讲题时总是直击要害,让程秀秀很快就能理解清楚。
但这样一来,不就显得他陈琛是个小丑了嘛?
“彬彬呀,这道题你也会嘛?”
“会……”牛子彬点点头,又仔细瞧了瞧陈琛暗示的眼神,连忙改口,“但只会一点点……”
“誒嘿嘿嘿,这个彬彬就是逊啦!”
说著,他回过头,向成秀秀挤眉又弄眼。
“来,秀秀,我来给你讲。”
成秀秀望著陈琛,只得显出一个尷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好的,谢谢你陈琛。”
“嗨呀,咱俩这关係,你用得著说谢谢嘛?”
“呃……”成秀秀望著陈琛,微微皱眉,“原谅我有点不能理解,咱俩,是什么关係呀?”
“当……当然是好朋友的关係了!”
成秀秀的正牌男友就在旁边不远,加上还是个退坑了〇神的绝世大混蛋,所以陈琛没有办法过於直白地跟成秀秀描述他所期望的那种与她之间的关係。
但实际上,他觉得成秀秀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截至目前,他已经向她求爱三次了!
三次啊三次,懂不懂三次的含金量啊,在他这种潮水般的攻势之下,想必就算是棵铁树也要开花了吧!
但成秀秀看起来仍旧无动於衷。
注意,这种无动於衷指的並不是她对他很冷漠。相反,她对他还是比较热情的,虽然並不清楚她对別人是否也是如此,但仅在与她相处这段短短的时间內,无论他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她都会用那双明闪闪的可爱大眼睛直勾勾地注视著他,认真倾听,给足他想要的情绪价值。
相比之下,林见鹿就总是对他的话心不在焉,整天有事儿没事儿就给他一拳踢他一脚骂他一句,像极了个窝里横的家暴女!
他一点都不喜欢家暴女,他喜欢的是那种温柔的,可爱的,像个天真的小朋友一样,带给他一种可以逃离世间一切繁杂与无趣的幻想的女孩。
俗称傻白甜。
关於傻白甜,其实很多人潜意识里都是鄙视的,认为这样的女孩子虽然可可爱爱,但是没有脑袋,照顾起来实在麻烦。
但实际上,没有男孩子会討厌傻白甜的,男孩子討厌的只是这个没有傻白甜做他们女朋友的世界。
不过陈琛觉得成秀秀也不像个傻白甜,如果她是个真正的傻白甜的话,烦他就会把他赶走,喜欢他就会抱住他贴贴。而非现今,看起来一副要给他发好人卡的样子。
真是神奇,即便这样,他也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
是因为她那张伟大的脸嘛?
可能吧,总之他对这张伟大的脸很有保护欲就是了。
……
“好了,我们休息一会儿吧。”
大概半个小时后,成秀秀伸了个懒腰,揉揉眉心,仰著头,躺在了柔软的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