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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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秋跟着李娟回到了法院。
李娟走哪儿,球球隼就跟到哪儿。
来来回回几次后,李娟看出点苗头来。
“小家伙,你该不会是想跟着我吧。”
诚然,李娟的跟和球球隼想要的跟肯定不是一个意思,但球球隼仗着人鸟语言不通,坚持认为这就是法官师父要他留在法院的意思。
于是,海东青兴奋地落在李娟胳膊上,啾啾的点头,声音里的愉悦连李娟都听懂了。
“虽然不知道你高兴什么事,但你不愿意走那就先留下,等救助站那边送你父母放归了,我再把你送回去。”
沈秋无视了后半句话。
飞进法院,在法官助理的办公桌上旋转一圈后,落在了椅子上。
“咕咕~”既然如此,那我就先从法官助理干起吧!
莫名被抢了位置的宁素:?
这对吗?
球球隼:这非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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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本意是让海东青暂时将法院当暂住的地方,出去捕猎后再回来自己找个地方睡觉什么的。
但……第三次被球球隼跟着一起去往村子里的时候,李娟品出点不对来。
她摸了把马儿脑袋上站着的海东青。
“球球,我们是去办案的,你跟着干什么?”
距离那天发现野牦牛被圈养的事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球球隼一直待在法院里,陆续陪李娟和宁素出席了两次开庭。
这是第三次。
有个村子的女人起诉要离婚。
听说在村里已经闹了好久,大家都劝女人不要离婚,离婚丢脸云云的。但女人要离婚的心很强烈,直接给县里法院打了电话声称要起诉离婚。
沈秋一边想着这次开庭细节,一边冲李娟“啾啾”两声。
身为法官助理,那当然是跟着一起开庭啊,还能是什么!
到了地方,更是熟练地帮着宁素叼起法官助理的立牌,然后抢在宁素前一秒站在立牌前,球球隼挺起胸膛,满意地感受到周围群众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
对咯,我就是你们的矛隼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