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与古板官僚的灵魂契约(第2页)
“只能明日了。”
模仿著海星的语调,芸娘眼中扬起笑意:
“小爷今晚便先去做第二个任务,『在帝国之都,与古板的官僚签订灵魂契约,如何?”
“完成之后,奴家依然有奖励哟。”
即在京师与叔父海瑞匯合。
长嘆一声此事艰难,海星穿上一身寻常仕子的青衫,在芸娘止不住的笑声中下车。
向身后挥挥手,徒步去往千步廊,户部衙门。
叔父啊,我来了。
却没想到,见面之后。
审视一番衣著、容貌、饰品並无逾礼之处,穿上六品官袍、脚步匆匆的叔父。
居然又带著海星,沿东江米巷返回崇文门方向。
因为户部云南清吏司,不仅掌管云南一省钱粮收支,还兼管天下漕运,崇文门码头发生的事,海叔父,说得上话。
路上五十一岁的海瑞健步如飞,无论是海星还是户部隨员,都要小跑著才能跟上,这导致本来应该温情脉脉的寒暄,变成了一条条短句:
“你父母的事,节哀。”
“是。”
“今晚我打二两米酒,为你接风洗尘。”
“不用了叔父。”
“长辈赐不可辞,你什么时候走?”
“不走了叔父。”
“咚”的一下,海星撞到了骤然停止脚步的叔父后背,迎上了那,黝黑脸上深深蹙著眉,不容置疑拒绝的目光。
妻母皆在海南,如今孑然一身才好做事,海瑞,不欢迎海星:
“我这里没有钱,你儘快离开京师。”
“不可以叔父。”
今天实在是过於辛苦了,海星扶腰喘著气,说出路上想好的理由,倒不是什么官场约定俗成提携亲族的规矩,而是:
“《大明律·名例律》有言,叔父,你不能赶我走。”
这是大明朝太祖皇帝朱元璋留下的福徳,在《大明会典》、《大明律》中,反覆提及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
而海星的年龄,还有两个月,才满十五。
海瑞沉思几息,显然是在回忆《大明律》中的条例,確认无误之后脸色愈发难看几分,不得不更改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