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大中小
第110章傻狗(第3页)
那急头白脸的贪吃模样,怎么看怎样像条傻狗。
“狗?”雷源一下子反应过来,“原来王哥你说的香肉,就是狗肉啊。”
如果是狗,他就没什么心理负担了。
狗狗那么可爱,不多吃两口,可惜了。
“你以为呢?”
“我以为……蒜鸟蒜鸟,不提那个,咱们吃肉。”
雷源重新拿起筷子,精准地探进砂锅里,夹出一大块连骨肉。
他可是知道王良的饭量,別说这一砂锅,就是再来三砂锅都不够打个底的。
得赶紧吃,一会儿骨头都摸不著。
冥冥之中,正趴在地板上专心对付大骨头的郊狼,抬起爪子把其它骨头往身边扒了扒。
似乎怕有人抢似的。
……
下午茶嘛,简简单单垫补几口就行。
王良在消灭了两斤肥牛卷后,停下筷子,起身坐到办公室东面的真丝沙发上。
整个人陷进柔软的沙发內,再来上一支高希霸。
多么愜意的人生啊。
心血来潮,他朝著那边正专心对付美食的郊狼,招招手。
“啾啾啾,过来。”
郊狼明显愣了一下,隨即遵循血脉深处的基因,四只脚各跑各的奔向王良。
“呜——呜呜——”
这是一只还处於成长期的幼年郊狼,体长11英寸,肩高9英寸。
下垂的厚重大尾巴,几乎快有身子的一半长了。
斑白色的毛皮摸起来有点扎手,一点都不软和。
此时,小郊狼眼里清澈得能看到光,看不出半分兽类自带的野性。
“握手!”
“呜?”
“握手!”
“……”
“握手!!!”
盯!
很明显,这是只傻狗,
王良已经放弃將其驯服的念头,打算先这么瞎养著吧,等內涝散了,重新扔回郊区就是。
这时雷源拿著一块吃剩的骨头走了过来,“嘿嘿,王哥,这你就外道了吧?”
“光让它做动作,你不给好处,这哪学的会,你看我的!”
说著,他捏著那块骨头在小郊狼脑袋前晃了晃,“想吃吗?”
“叫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