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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佩不是上好的材质,却也难得,赵云跟随公孙瓒的时间不长不短,知道对方的身世。
其母貌美卑微,他的起点并不高,奈何自己争气又继承母亲的好颜色,恰逢乱世,一步步爬了上去传出威名。
公孙瓒不爱金银,勇猛过人,唯有腰间总是坠着一枚玉佩,说是自幼带些的,亲近者一眼就能认出来。
兵败自焚,被袁绍砍下首级,远在他处的赵云也知晓此事,难得惆怅。
若命运一直眷顾他,又何至于如此结局。
赵云看着那枚玉佩,开口道:“神女和公孙瓒认识?”
他在对方身边时,虽见过玉佩,却从未听过白锦之名,也未见过她的身影。
垂眸轻笑,白锦当然不认识,死无对证,岂不是她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玉佩是真的,她沉睡时千夜送过去的,公孙瓒死了就收回了。
“自然。”白锦并不气虚,直直看向他,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我与阿瓒自幼相识,道不同,不相为谋。”
“神女的道,指黄巾军?”赵云问。
“黄巾军?”白锦沉默了下,摇了摇头,“我认同的道,是黄巾军背后那个人的道。”
张角。
她认同的从来都是张角,为民请命。
人人都有私心,为了权,为了利,为了众人匍匐,为了俯瞰江山,不论后面怎么做,做了什么,初心都是走上去。
张角的初心是走下去,为此走上去。
他不是圣人,她也不对他全盘认可,可世上谁又是真正无私不偏颇的圣人,能做到张角那般,已经很好。
三足鼎立,那三方势力是为了什么,最深处总不是百姓。
以卵击石,张角对抗其他势力何尝不是如此,人多就能胜吗?可不管如何,他给百姓带来了希望,大家心甘情愿喊一声“大贤良师”。
背后人的道,赵云对黄巾军了解不多,起势快败势快,张角之名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四散,黄巾军异军突起,一时之间令各方势力都要退让三分。
他随流民来邺城,看得真切,他们愿意加入黄巾军,因为黄巾军能“救命”,能给他们一条活路,多么可笑,他们只想要一条活路。
叛贼、逆贼,多么重的罪,那些饥肠辘辘、遍体鳞伤的流民怎么承担得起。
“神女心愿为何?”赵云问。
“百姓幸福,天下太平。”
“战争终会结束。”
“百姓难得幸福。”
良久,白锦起身走到了他的身边,将那枚玉佩系在了他的腰间,动作轻柔,声音亦然,“赵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大家总是不明白。”
玉佩在他的腰间,与深色衣裳互相映衬,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笑道,“就像容貌,在乱世里既是坏事,也是好事。”
说着,她干净利落地给了对方一个过肩摔,双手钳制住赵云,膝盖抵着他的胸口,满是玩味。
“你输给张燕,我一开始就不相信。”
赵云震惊,想要挣脱却发现自己浑身发麻,那具娇小的身体如有千斤。
他目光凌厉,白锦眉眼间的慈悲消散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了望不到底的冷漠。
手是软的,软刀子,也是刀子。
“神女好身手。”赵云意味不明地夸奖。
“好说。”白锦并没有放开他的意思,声音依旧缱绻婉转,“子龙,我算过,你本不该在我手下,也不会加入我黄巾军,可既然来了,就不要想着离开。”
“不过强买强卖不是我的风格,我打算给你再考虑的机会。”
那股劲慢慢松下,赵云闷哼,从地上起来,看她仿佛没事人一样整理衣服,又恢复神女的圣洁无害。
“若我反悔,神女是要杀了我?”他一边说着,一边看着自己手腕上的痕迹。
视线落在那双白皙修长的双手上,谁能相信,就是那样一双手,在他的手腕上留下痕迹,力道之大之重,男子也望其项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