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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野比大雄已经死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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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木衫:我是哥谭红鼻子的。

听到这话,胖虎等人也振奋起来。

之前最多和对面五五开,现在有了哆啦a梦的道具,那胜率可是直逼90%!

剩下的10%,还得是哆啦a梦强行收回道具,不然他都不知道怎么输。

隨著比赛的进行,林远觉得今天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就在倒数第二位选手要上场的时候,那名选手突然走到了林远面前。

“大雄,我妈要生了,我得去医院了,拜託你帮我打一场吧!”

说罢,他跪下磕了三个头就跑了。

也不等林远同意,就消失在了街头。

林远內心立刻紧张起来。

这。。。算不算请求?

胖虎等人见状,立马幸灾乐祸起来。

真觉得这次的危机这么简单啊,现在才刚刚开始。

林远深吸一口,看向小夫:“洗手间。。。睡觉。。。”

小夫无语。

有时候,他真的挺想报警的。

“胖虎,囸苯沃尔今天早上没有来学校吧?”小夫也是豁出去了。

在胖虎怒目圆瞪下,他立刻捂住了嘴。

林远瞬间秒懂。

学校规则六:【同学之间的关係尤为重要,你要记好他们穿的衣服,如果他的衣服和你7点30分进入校园后看到的不一样。

请记住,他们的请求永远不要回答。】

而刚刚走的那位,今天没来学校。

所以说,不在规则之內。

但他拜託了林远,在別人没开口前,他必须帮忙。

不然等胖虎这些人开口后,那可就真的没有了退路。

他们的请求,永远不能回答。

但没来学校的人,可以答应。

“大雄,你是不是。。。”静香还没说完,林远就竖起了食指。

“从小我老妈就告诉我,出来混,是要讲义气的。”

“得人恩果千年记!”

“上次他帮我写了作业,这次我帮他打棒球,也是理所当然。”

林远顿了顿,在几人震惊中捡起了棒球棒。

“你们不用再说了,我知道你们也想让我上场,因为我的状態好。”

“可是,这些话,不用你们开口,我也会的。”

“因为我野比大雄,认定一件事,就不会放弃。”

说完,林远瀟洒的走开。

不过他特意看到一块石头,故意绊了自己一下。

大雄煽情之后,必须来个丟人瞬间。

林远可记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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