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南辕北辙赴女国寒酸说书受磋磨(第1页)
玉小刚走了。
说来也怪,他此刻的背影虽写满了“失败者”的落魄,可那双常年死气沉沉、像是蒙了一层灰的眼眸里,却燃烧着一种近乎病态的、名为“破而后立”的炽热火焰。
【再见了,史莱克。再见了,弗兰德。再见了,那群只知蛮力的蠢货!】玉小刚在心里默默地告别,嘴角甚至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你们不懂我理论的博大精深,是你们的损失。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知道,你们错过的,是一位何等伟大的理论巨匠!】
他深吸一口气,感受着清晨微凉的空气,只觉得浑身舒畅。摆脱了那些质疑的目光和嘲讽的言语,他感觉自己仿佛挣脱了无形的枷锁,整个人都轻快了不少。
他要去天斗女国。
这个念头,像一颗顽强的种子,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要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这个世界,去寻找真正能理解他、认同他理论的净土。
他这辈子,除了年轻时跟着弗兰德和柳二龙瞎混过几年,大部分时间都缩在诺丁城的图书馆里,靠着坑蒙拐骗和倒卖些残缺的理论知识,勉强糊口。就这么着,几十年下来,他硬是攒下了二百三十一枚金魂币。这笔钱,是他这辈子所有的积蓄,也是他奔赴“理想国”的全部底气。
他一路向北,朝着心中天斗女国的方向,大步流星。他幻想着自己抵达天斗城后,凭借自己渊博的知识,受到女皇雪倾城的赏识,被奉为国师,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将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统统踩在脚下。
然而,现实很快就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他是个理论大师,不是个地理学家。他以为自己方向感很好,结果走着走着,就发现周围的气候非但没有变冷,反而越来越热。路边的植被也从温带的阔叶林,变成了亚热带的茂密丛林。
直到半个多月后,他风尘仆仆地站在一座无比宏伟、金属气息浓厚的巨城前,看着城门上“庚辛城”三个龙飞凤舞的烫金大字时,他才猛然惊醒。
庚辛城?这不是星罗帝国最有名的“金属之都”吗?他娘的,走反了!
这个认知,像一盆冰水,从头到脚把他浇了个透心凉。他想去北边,结果硬生生跑到了南边,这南辕北辙的距离,何止千里?
玉小刚站在人来人往的城门口,一张老脸涨成了猪肝色,心里把自己的猪脑子骂了一万遍。他只能咬着牙,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掉头往回走。
这一来一回,又是半个多月的光景。他身上的二百多枚金魂币,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水。为了省钱,他不敢住正经的旅店,每到一处,都专挑那种最便宜、最龙蛇混杂的集体宿舍式客栈落脚。
那种地方,环境比史莱克的男生宿舍好不到哪儿去。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大通铺上,空气中永远弥漫着汗臭、脚臭、劣质酒精以及某种不明呕吐物的混合型生化武器气味。
更让他难以忍受的,是来自“室友”们毫不掩饰的恶意。
这些住大通铺的,大多是些跑江湖卖艺的、走南闯北的佣兵、或者干脆就是地痞流氓。他们一个个膀大腰圆,满脸横肉,看人的眼神都带着一股子匪气。而玉小刚呢?身材瘦削,魂力低微,偏偏还总是不自觉地端着一副“我是大师”的架子,说话慢条斯理,走路挺胸抬头,脸上那副僵硬的表情,在别人看来,就是赤裸裸的“装逼”。
“嘿,看那小子,一副道貌岸然的穷酸样,也不知道在装什么装!”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魂尊,一边抠着脚,一边不屑地对同伴说道。
“就是!一个连三十级都到不了的废物,还学人家摆谱,看着就来气!”另一个独眼龙魂尊吐了口唾沫,直接站起身,走到玉小刚面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小子,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不然爷爷今天就让你尝尝,什么叫‘社会的毒打’!”
玉小刚哪里见过这阵仗?他吓得脸色惨白,嘴唇哆嗦着,想搬出自己的“大师”名号来镇住对方,可话到嘴边,却只化作了一句软弱无力的:“你……你们想干什么?”
“干什么?干你!”
独眼龙狞笑一声,一拳就砸在了玉小刚的眼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