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年轻人不要太气盛(第1页)
一沓合同摆到魏沐面前。
宋柯面带微笑的邀请:“魏沐。你是一个有才华的人,我觉得你有成为天王巨星的潜力,所以我给你开出了最好的条件!!”
说完话,宋柯看了看这小子的表情,还是无动於衷。
真是邪门了,我一大老板,亲自过来给你送合同,你就这个表情?
来点惊讶啊!!
老宋心里有些鬱闷,但他没有表现出来。
魏沐冲他礼貌微笑,然后拿起合同翻开第一页。
《艺人经纪合同》
熟悉的封面,熟悉的味道。
上辈子不管是与经纪公司还是与mcn签约,都要签署这样一份《艺人经纪合同》
魏沐当年签约经纪公司的时候不懂事,在这上面吃了大亏。
后来痛定思痛,专门请了律师进修,现在一般合同根本唬不了他。
比如这份合同,规定的是与艺人签署全约。
全约就是经纪约和唱片约一起签。
唱片约的意思很简单,公司仅负责旗下歌手的音乐製作。
而经纪约则是负责处理歌手的其他商业活动,比如演唱会、代言等等。
一条条一项项看下来,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半个小时。
看完合同,魏沐慢慢抬起头。
宋柯笑著问:“你觉得这份合同怎么样?”
“原则上可以。”
原则上可以。。。。。
这给老宋逗笑了。
他沉浮华语乐坛十几年,听过这句话不下五次,全部都来自甲方或者某些领导。
原则上可以等於不可以。
原则上不可以等於还有办法。
宋柯没想到能在这里听到这句话。
老狼不是说这小子挺有礼貌的?
怎么轮到他就成这样。
我特么才是甲方啊!!
“小魏啊。”
宋柯皮笑肉不笑的看著他:“我比你年长几岁,叫你一声小魏。”
“我宋柯凭著良心讲,没有哪个唱片公司能给出和我一样的条件。这些天不少公司找过你吧?他们开出的条件怎么样?”
老宋来之前就托圈子里的朋友打听过,確实有不少公司动心,但都不愿意大力气扶持。
说白了,他们怕曇一现。
以前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
有的人凭藉一首歌火遍大江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