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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女人,不管是没钱的还是有钱的,其实本质上都喜欢财富地位更高的。
为什么普通女孩想找有钱人就要被定义成捞女呢?
不知道这是上层女人给普通女孩子贴的标签,还是那些恶劣的男人手笔,前者不过是想少一些竞争对手,后者大概是不想负责任,站在道德制高点。
他们这么定义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就是要抓着凌琛,闯入上层社会,站到最中心,成为她们的嫉妒对象——
作者有话说:明早该错别字,晚安。
第54章
万千灯火在夜色里沉浮,如同银河里的宝藏。
云凝也摘下自己手里的宝藏,托在指尖,像是仰望星辰,眼里汪着深深的欢喜。
“您知道吗,今天同学都抢着问我戒指多少钱买的。”
凌琛一只手放在笔记本上,一只手放下她腰间摩挲,听见她的小女生情愫,目光从笔记本上移开看过来。
“怎么说的?”
“我说十万。”
“…有人信?”
“信了呀,在没有遇见您之前,我也不知道十万块的钻石长什么样子啊。”她脑袋顺势枕到他腿上,让自己仰面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手小心的托着钻石。
“我觉得自己好像做梦哦。”
“我怎么能和您在一起呢,还有六百万的戒指。”
“今天还定制了礼服,所有的加起来有两千六百万,您怎么能给我花这么多钱呢?”
“我这样,好像是吸光您钱的妖精啊?”
她眼神纯净,有种在做梦的不真实感。
凌琛捏捏她脸颊,“你是对我的财富有什么误解,这也算钱?”
白书语女士,每个月基础开销都在上千万,拍珠宝另算。
这二十年白家一直在走下坡路,现在白书语的生活开支大部分都由凌琛在负责。
云凝:“对我来说算吗。”
“我是普通人吗,普通人月薪大概能有一万,26000万,不吃不喝要存216年,我今天一天就花了这么多。”
“但是这个戒指真的好漂亮,好像我这个人都跟着贵了。”
云凝听过一个大女主言论,普通人因为带百万的手表而变的矜贵,真正的强者是让自己名贵。
她是俗人,最俗气的那种,好喜欢昂贵的东西戴在身上。
这种感觉赞的爆掉了。
“我感觉自己要被您的金钱腐蚀掉了,现在不知道到底是喜欢您的钱,还是喜欢您这个人了,我好迷茫啊。”
她一副小财迷的样子,跟水蛇一样攀上他的脖颈,“我现在竟然在想,我是不是应该听听网课,学学怎么经营感情,让您长长久久的喜欢我,一辈子都离不开才好。”
“完蛋了,凌总,我好像在变坏。”
她的小心思就这么摆在他面前,让他知道。
真诚是最好的必杀技吗。
女孩樱唇如花,眼波如水,声音娇憨。
谁花了男人钱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自己的小心思啊?凌琛却一点也不反感。
他就想给她最好的物质,宠着疼着。跟养花一样,精心呵护出最好的一面,盛开给他看。
他好喜欢她这实诚又笨的一面。
男人戏谑的在她唇边轻呵一声:“网课没用,求我有用。”
话音落下,他“啪”一声合上笔记本,把人抱进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