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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咫尺偏要退回(第2页)
他们冒雨闯境、潜行潜入、冒着冲突风险、放弃规则底线来救人,结果——
被救的人,不肯走。
阮黎安眉心微紧,声音依旧放柔:
“你怕这里有埋伏?没有,外面全是我的人,卡洛斯也在,我们可以安全出去。”
陆承渊不动,不抬头,不应声。
“你怕霍华德醒过来?不会,他吃了安眠药,不到天亮不会醒。”
依旧无声。
“你怕雷诺?我带你回警局,他动不了你,我保护你。”
少年身体轻轻一颤,还是不肯抬头,不肯伸手,不肯跟他走。
他拒绝得很轻,却很死。
不吵不闹,却比任何反抗都让人无力。
四、我不是不肯走,是不敢要
阮黎安放轻动作,稍稍靠近一点,依旧不碰他,只低声问:
“为什么不跟我走?”
很久很久,陆承渊埋在膝盖里的脸,才发出一声极轻、极哑、破碎得几乎听不清的声音:
“……我不走。”
阮黎安心口一紧:“为什么?”
“你们……都会把我卖掉。”
“都会把我当成东西。”
“都会对我好一阵子,然后打我,把我送走,送给别人。”
每一个字,都轻得像风,却带着被反复践踏后的死心。
他不是不渴望自由。
不是不疼,不是不怕,不是不想离开。
而是——
他不敢再相信任何一只伸向他的手。
雷诺对他十年好,最后一巴掌,把他卖去地狱。
Gang头目对他稍松一点,转眼就给他注射药剂,把他当礼物送出去。
富商给他吃好穿好,也只是把他当一件更体面的收藏品。
现在眼前这个人,冒着大雨来救他,对他温柔,对他耐心,说带他回家。
可他不敢信了。
信一次,碎一次。
信一次,被丢一次。
信一次,就被转手一次。
他怕。
怕跟阮黎安走了,过不了多久,又会变成一个麻烦、一个累赘、一个弃子。
怕再被打,再被打针,再被当成物品,送给下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