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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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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将军。”

云芙那一截不盈一握的腰肢,被陆筠伸出的手牢牢禁锢。

寝衣单薄,男人沸腾的体温,霎时穿透轻薄的布料,渡到了云芙的细嫩皮肉,灼得她腿骨发软,脊椎发起哆嗦。

很快,陆筠又若无其事地收回了手,继续阅卷。

直到云芙卷被睡去,他才蜷了下掌心,驱散那点残余指缝的怪异之感。

陆筠的墨眸沉戾,碰过云芙的腰间软。肉的那只手,似是腻了一团馥郁的茉莉香。

即便隔了一层寝衣,亦能觉出她的纤腰柔韧,嫩若醍醐。

……

陆筠远征在外,醒来的时辰比云芙早很多。

军中有膳食,他自去营帐里和其他兵卒一起吃饭便是,也无需云芙在一边随侍。

因此,云芙起床的时辰,反而比陆筠晚上许多。

为防汉军和瓦剌部夹击,鞑靼人大多都已退至天山以外的荒漠,但还有几个小部落负隅顽抗,不肯让出赖以生存的草场与绿洲,还得动用武力使其屈服。

陆筠在外扫荡残部,鲜少回营。

云芙听陆筠的话,也不再骑马外出,免得又撞上苏赫这等瘟神。

她取出挂在脖子上的鹰哨,吹出响彻天地的嘹亮啸声。

然而,阿栀的鹰隼远在前线传信,并未闻声回营。

云芙收起鹰哨,想着回主帐吃点鹿肉垫垫肚,不等她走远,一只黑鹰却振翅冲霄,俯冲而下,冷不丁袭向她!

好在云芙的臂上戴着捕鹰的护套,那只凶悍鹰隼虽鸣出一声长啸,却并未用锐利的爪子抓烂她的肚皮,反倒稳稳当当地擒住了云芙的臂膀,栖于她的身上。

鹰隼收敛羽翅,扇出一阵暖烘烘的热流,十多斤的猛禽迅疾袭来,云芙再冷静,也不敌它的猛袭,竟被一只大鸟给扑倒在地。

云芙卧倒在地,与身上那只雄赳赳气昂昂的黑隼大眼瞪小眼。

没多时,传来男人一阵爽朗的笑声,竟是徐齐光笑道:“真是奇了!将军的神鹰蓬莱,竟会听从你的驱使!”

云芙听阿栀说过,一般用来报信的鹰隼,大多就几斤重,体型娇小。而伏击她的这只黑鹰足有十多斤重,展翅都有四尺长,应是传说中有着“万鹰之神”称号的海东青。

云芙和身上那只名唤“蓬莱”的巨鹰对视,见它神情倨傲,眼睑眨动,竟有蔑视之态!

很显然,蓬莱并非被云芙的鹰哨召出,不过是跟着熟人徐齐光回营,这才恰巧落于陆筠的主帐前头。

云芙驮着一只巨鹰起身,忍不住悄声嘀咕一句:“吃什么长大的……竟如此圆润。”

蓬莱似是听懂了,竟不满地翕动翅膀,连拍了云芙好几下。

那些毛茸茸的短羽落到云芙发间,逗得徐齐光哈哈大笑:“你可别招它,它能听懂人言,小心它记仇,下次还要扑你!”

听到这话,云芙不由惊慌一瞬,她忙小声告罪:“蓬莱大人莫怪,我只是没见过你这般神武的猎鹰,一时惊奇才会出言不逊。”

说完,她还去拿了一包绿叶抱着的焦黄鹿肉,一点点撕开,喂给蓬莱。

好在鹰隼很好哄,没和云芙置气,竟就着她的手掌,一点一点啄起肉条来。

徐齐光揶揄一笑:“倒是古怪,蓬莱平时连鹰奴的话都不肯听,竟肯乖乖待在你肩上用食,可见是熟悉你身上的气息。”

这话里潜藏一点狎昵的意思,云芙听懂了。

这不就是说,她与陆筠同住一帐,近身伺候,身上气味相似,才会让蓬莱误以为她是主人家的亲近之人。

但徐齐光并没有孟浪地说那些床笫亲密事,毕竟他不知道云芙近日宿在陆筠的床榻,还与一贯有洁癖的陆筠同床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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