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公私(第3页)
宋溪正在后衙看书。门子来报,绍兴府同知陈济之求见。
宋溪愣了一下。他与陈济之虽是同乡,但在杭州为官数年,见面不过三五回。书信虽有,但也只如此。
陈济之此人他是知道的:无事不登三宝殿,登殿必是为公事。
果然,陈济之进来后,行礼如仪,开门见山:“宋大人,下官此来,是为绍兴府的一桩旧案。”
宋溪示意他坐下,命人上茶。
陈济之从袖中取出那沓案卷,摊开在宋溪面前。
他將前因后果细细道来,语气平平,不添油加醋,也绝不隱瞒。
宋溪听完,微皱眉。
案卷中涉及的那位周同知,他自然认得。他更认得周同知背后站著谁。
“这案卷,可曾给旁人看过?”宋溪问。
“未曾。”陈济之道,“下官第一个便来见宋大人。”
“为何?”
陈济之抬起眼,目光坦然:“因为下官信得过宋大人。”
这话说得简单,可宋溪听懂了。
过去数月,陈济之託人打听,已印证了心中猜想。
那位保举他的方伯大人之所以会注意到他,確实是因为宋溪曾在宴席上提过那一句。
陈济之不会把人情掛在嘴上,但他会记在心里。
如今这个机会,他想还。
哪怕这还法对他自己並无直接好处,甚至可能得罪人。但他觉得,这是对的。
宋溪看著面前这张略显清瘦的脸,他倒没有看走眼。
陈济之並非不懂变通。他只是许多事都不愿去做。
但这件事不同。
“陈大人。”宋溪將案卷合上,推了回去,“此案既是你查出来的,便该由你上报。按察使司这边,我会盯著。”
陈济之微微一愣:“宋大人不接?”
“接什么?”宋溪难得露出一点笑意,“你升任同知,是因为你在绍兴六年勤勤恳恳,修堤坝、平诉讼,有实绩在那里。方大人不过是把该给你的还给了你。至於今日你来送案卷,那是你身为同知的本分。人情是人情,公事是公事,本官分得清。”
陈济之沉默良久,忽然起身,郑重一揖。
“下官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