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岂有此理(第2页)
“不用,我吃饼子就好。”
阿皎以为他是不好意思,便说:“你放心吧,肉很多,够我们俩饱餐一顿。”
这会儿天色也不早了,阿皎说完便出去忙碌。
她是个孤女,少时阿父阿母被西戎人杀害,因而家中清贫,就三间木头房子,院子的草棚下拴着一头羊。
原本有两只,为了给十七治腿卖掉了一只。
十七为此还很内疚,说等伤好了要去赚钱,给她买十头羊。
阿皎哼着塞北的小调利索的喂了羊,又在院子里用草木灰洗猪大肠,她干活很麻利,看似瘦弱的身板抡着刀却耍的很漂亮,是村里杀猪宰羊的一把好手。
许多人家过年杀猪宰羊都爱雇她,因为不仅人长得好看,活儿也干的漂亮。
也不是没人对她有想法,但敢出言调戏的,都被阿皎抡着杀猪刀的喝退了。
木头屋子年久失修,窗户纸被风吹的破了一大块,钟离珩坐在床上,看着院中的阿皎清洗下水,仿佛能闻到阵阵恶臭。
待晚上吃饭,桌上赫然摆着一大碗油汪汪的炒猪杂,还有一盘灰不溜秋的杂粮馍馍。
阿皎笑着将炒猪杂往钟离珩那边推了推:“吃吧,可香了,每年也就快过年这一阵能吃到。”
钟离珩内心嫌恶的推了回去,面上却敛眉温和道:“阿皎,你最近辛苦了,多吃些,我吃馍馍就好。”
他说着拿了一个梆硬的灰面馍,咬了一口,矜贵的钟离世子差点没被噎死。
阿皎见他皱眉都如此好看,顿时心疼的不行,拿起破口的茶碗给他倒了杯水,钟离珩就着冷水才把馍馍咽了下去。
“你别同我客气,夹着肉吃就不噎嗓子了。”
她说着掰开一个馍馍,夹了两大筷子炒的喷香的猪肚进去,又淋了一勺汤汁,干硬的馍被泡软些许。
阿皎强硬的把馍塞给钟离珩,她瞧这人就是中原来的,脸皮薄,怎么会有人不爱吃肉呢。
钟离珩推拒不得,脸色有些勉强的吃了一口,味道却没有他想象中的难吃,于是又吃了一口,一口接一口。
吃过饭,阿皎还要摸黑去洗衣服,布匹精贵,她拢共就两身衣裳。
之前捡到钟离珩时他衣服上都是血污,阿皎帮他浆洗后只能给他穿自己的,好在里衣宽大,只衣袖短了一截。
等阿皎自己的衣物换下,便只能穿钟离珩的,塞北苦寒之地,物资匮乏,一家人共穿一件衣的情况都不少见,哪有那般讲究。
不过那面料柔软细腻,一看就是精贵物,阿皎只穿过一次后就换了回来,而后给他再做了一件。
钟离珩不知,还当她是心虚。
“十七,你把换下来的衣物给我吧。”
钟离珩正在擦洗,就听门外传来声音,赶紧穿上衣服。
蜡烛价贵,阿皎平日里都舍不得点,只有钟离珩房间有。
借着昏黄的烛光,阿皎看见了他敞开的衣襟下,露出还尚带着水渍的冷白肌理,泛着如玉光泽。
这是钟离珩自己的里衣,上好的天蚕丝料,柔软亲肤,不像粗麻布那样粗糙,若不是没得选,他才不会穿被人穿过的衣物。
此刻沾了水汽,紧紧地贴在了身上,显露出饱满的胸肌与劲瘦的腰身,在昏暗逼仄的木屋中显得十分暧昧。
他的身材不似面上瞧着文弱,阿皎帮他擦洗时见过。
但同塞北男子的粗犷健壮不同,他浑身的肌肉是恰到好处的漂亮。
钟离珩赶紧披上外衣,暗骂这女子不知廉耻,竟如此光明正大的盯着她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