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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他又不是狗(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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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明书压下心底的惊疑,愣怔片刻以后,很快就顺着季淑玉的话谢恩。

“定不负主子厚望。”

“回去吧,明日便进府。”

季淑玉见他明白了自己的意思,便也就没有多留,到底是男子,不好在内宅之中逗留。

回到绸缎铺子的后院,温明书默默地收拾着那几件少得可怜的行李。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除了那把藏在卧榻底下的匕首,他甚至只有之前铺子里给店小二置办的两套衣物。

卧榻之下的匕首是他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

在番邦那样危险的地方,他夜里甚至无法睡得安稳,只有将武器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温明书才能勉强合眼。

只是将匕首收进行囊后,他又将视线落在了原本和匕首放在一处的小瓷瓶上。

一个极其普通的白玉小瓷瓶,里头的药已经用完了,如今只是一个没有什么大用的空瓶子。

他看着那个瓶子很久,久到刘大牛都找了过来。

“明书,这就走了?”

刘大牛掀开帘子走了进来,温明书被他突然发出的声音惊吓到,条件反射的又将那个瓷瓶塞到行囊里。

他觉得自己是疯了,也不知道在遮掩些什么,有什么好遮掩的,一个破瓶子罢了。

京城太安逸了,叫他放松了戒备,有人靠近都不知道。

“这是姑娘赏你的,说是你进府当差,总得置办两身像样的行头。”

刘大牛没注意到温明书方才的举动,将手里拿着的小荷包塞到了温明书的手中。

又是银子。

温明书接过银子,只觉得掌心微微发烫。

“刘掌柜的,为何要称夫人为姑娘?”

或许是为了遏制住自己的胡思乱想,温明书索性将连日来的疑惑问出了口。

这几日他听得真切,无论是刘嬷嬷还是这个刘掌柜,私下里提到季淑玉时,总是叫姑娘,仿佛她从未嫁入这侯府一般。

刘大牛憨厚地笑了笑。

“都是我娘交代的,你知道的,我娘是从小看着姑娘长大的奶嬷嬷,也是沾了我娘的光,我才能带着家眷定居京城。”

“我娘私底下也同我说过,姑娘这些年在侯府过的不舒坦,若是没嫁到侯府便好了,姑娘还是季家掌上明珠的大姑娘……明书小子,你既然去府里帮着姑娘做事,便多尽几分心吧。”

说到这里,哪怕是老实巴交的刘大牛都忍不住露出几分愁绪。

“姑娘实在是个善人,莫要辜负了她对你的好意。”

善人?好意?

温明书垂下眼眸,看着手里的荷包,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

这世上哪有什么纯粹的好人?

季淑玉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收买他的心,让他成为忠诚于主子的一条狗。

番邦训狼时候也是用的这样技巧,温明书看的多了。

他不是畜生,不会因为几块肉就对人弯下脊梁。

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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