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抢劫(第2页)
为此他受了不少气,甚至有一次想在酒局上把她送给领导。
想到那时的场景,宋元秋至今心中仍然有着阴影,所以在得到转盘奖励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博取“正式工”的机会!
从工艺品厂出来之后,她看了看手上的表,有些遗憾。
时间只剩下最后的十分钟,不能做其他的事情了。
就在这时,耳边响起不可置信的声音:“宋元秋?你怎么在这儿啊?这自行车是你的吗?”
她的脑海中突然响起系统提示:
【检测到重要剧情人物出现,请宿主做好准备。】
【为了来到京城给女儿撑腰,李淑华忍痛花费了仅剩的大半积蓄,她准备在京城找个活干。
可谁知,就当她来到工艺品厂前,准备应聘的时候,却发现了宋元秋的身影。
宋元秋骑着自行车,手上居然还戴着表,一身气派的学生装,宛如人群之中的焦点。
这和身着粗布衣裳,一身农村人扮相的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想到宋元敏如今那拮据的生活,李淑华心疼的泪水瞬间流了下来,她上前痛斥着宋元秋的忘本,群众们听了之后也围拢过来,替她讨要说法。
宋元秋不得已把自己的车和表都交给她,并承诺每个月都会给她二十元生活费。】
宋元秋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二十元?每个月?
李淑华这哪是上京城来找工作的,分明就是来抢劫的啊!
余光之中,她突然瞥见自己的自行车旁边还停着另外一人的车,而且那人看起来很不好惹。
她大笔一挥,就把自己的名字划掉,改成路人甲。
落笔的同时,她的衣袖也被人紧紧的抓住。
李淑华的眼泪像是宽面条似的流下来,对着她又拧又掐:“你这个死丫头,亏我这么担心你,都找你找到京城来了,可你居然过上了好日子!”
紧接着不等宋元秋辩解,她便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声的嚷嚷道:“大家快来看啊,我含辛茹苦的把她养到这么大,结果她居然拿着我的血汗钱买车买表!”
宋元秋无语道:“李淑华,我上学的时候,你可没有给我一分钱,少在这装模作样了!”
李淑华却不听,不停地捏造着自己的苦。
她这形象很快就引来了许多路人,有人骂道:“你这个姑娘怎么这么没有良心啊?”
“真该把她扭送到派出所去。”
“就是就是,我看应该登报纸骂这种白眼狼,让她直接被清大退学!”
这时,旁边忽然有一位手上戴着金戒指,脸上有着疤痕的魁梧大哥走了过来,粗声粗气的把自行车往李淑华的身边一推:“喏!给你!”
人群都愣住了。
趁着他们愣神的那一会儿,宋元秋蹬起自行车,嗖的一声,犹如离弦之箭般溜走。
刚才李淑华隔着老远都能发现她,是因为她身上的人格魅力光环还没失效。
可现在失效了,任谁都找不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