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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贝鲁梅伯 我要亲自审问她(第2页)
不过,这傢伙现在肯定在想吃完这顿饭就甩掉自己。
“呵,没那么容易的。”
。。。。。。
五分钟后。
一家名为“foodfoo”的餐馆內。
“一份烤肉,一份鲜鱼汤,两份蛋炒饭,一瓶朗姆酒。。。。。。两位客人,你们的餐都到齐了!”
一个扎著头巾,身材不错的少妇女人將一盘又一盘食物放到甘雨、索隆的餐桌上。
她身边还有一个帮助她端菜的小女孩,看起来似乎是她的女儿。
原著的关键角色啊。
甘雨冲女人道了声谢,目光在小女孩身上多看了两眼才移开。
原著中索隆正是为了保护这位小女孩,打死了蒙卡儿子豢养的宠物狼。
为避免连累女孩一家,他与蒙卡的儿子立下赌约——若能自缚绳索不吃不喝撑过一个月,此事便一笔勾销。
“人真的能做到一个月不吃不喝吗?”
索隆能不能坚持一个月她不清楚。
但她记得原著中在路飞抵达这座岛之前,索隆已经足足坚持九天。
九天不吃不喝也完全不像是人类能做到的,而后在吃下一个饭糰后,他立刻又恢復了战力,与路飞大闹海军基地。
简直不是人啊。
“喂!在发什么呆呢,不吃我可就都吃完了!”
索隆大口吞咽著食物,抬眼却见甘雨一点没动作,便忍不住发问道。
这女人,从遇见后开始,就时不时的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唔。。。”甘雨回过神来,用叉子叉起一块烤肉,放进嘴里,嚼完后慢慢说道:
“我在想,你能不能不吃不喝活过一个月?”
“哈?”索隆闻言一懵,差点没被呛住,喝了一口汤后才没好气的道:
“我又不是怪物,一个月不吃不喝肯定早就死透了啊!”
这傢伙,问的都是些什么问题!
。。。。。。
吃完后,两人在餐馆门口分道扬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