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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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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来到马厩,李文已经准备好马车等在那了。

“哎哟我的公子……”看见杨知煦病弱的模样,李文好不担忧,嘱咐檀华,“可千万别再累着了。”

“放心,其他人你看好,我叫你准备的东西带了吗?”

“带了,就在车上。”

杨知煦不解,李文搀着他上车,掀开帘子一看,小榻上放着一把剑。

这是他曾经的剑。

杨知煦年轻时兴致高,给剑也取了字,名为“润玑”,取自《本草·金石部》,“玑者,玉饰也,润者,滋泽也”,自比温玉济世的特质。

这把剑约三尺二寸长,剑鞘以整块小叶紫檀为底,色泽沉敛如墨,整把剑都无雕纹,仅在鞘口与鞘尾各镶一圈细如发丝的银边,握柄尾端嵌了一颗圆润的白玉。

润玑不是他最贵的剑,却是他用得最趁手的,陪了他许多年,受伤后,家人怕他触物伤情,把这些兵器都收起来了。

马车驶出景顺城,一路向东,走了大概半个多时辰,停下了。

“到了。”檀华说着,车帘掀开。

一阵晚风吹来,杨知煦抬眼,被面前景象所慑。

夜露凝霜,天边月色倾泻而下,漫过无边无际的芦苇荡,风过处,芦苇轻摇,沙沙作响,河中闪闪波纹如同龙女的鳞片,泛着沉睡的柔光。

杨知煦看向檀华,几抹碎发刮过她的脸边,她束发的发带有些松了,玄黑带子随风飘散在空中,抻拽着她,好像将她当成了一只风筝,催她回归天际。

杨知煦喃喃道:“真美。”

檀华道:“是吧,我一发现这里,就想带你来了。来,下车。”

她带上剑,扶着杨知煦下了马车。芦苇荡不远处,有一座荒废的土地庙,她带他来到庙前,抓着他的腰身,轻轻一跃,上了屋顶。

她让他坐在屋檐上,半蹲在他面前,道:“杨公子,借剑一用。”

话音一落,她反身跳了下去,朝着月光芦苇走去,行至荡中,抽出了宝剑。

一道银亮弧线划破月色,她的剑出鞘,无半分声响。

虽然平日里檀华也偶有出手,但多是行日常方便,像现在这样正式舞剑,杨知煦还是第一次见。

“我师妹是个习武的天才。”刘瑞义曾跟他这样讲过。

但在杨知煦眼中,她不是“习武”的天才,他眼前的一切,与“武”无关,只与她本人有关。她比一开始他捡到她时,变了好多,此刻的檀华,就像这片清爽的芦苇荡,随风舞动天地间,一切都是天经地义,自然而然。对未来的所有,她已有定夺,无有转圜,也无有畏惧。

剑刃带风,脆嫩的苇叶应声而断,雪白的苇絮被剑气掀起,密密麻麻飞满天,又被风裹着,悬在半空,久久难落。

杨知煦看着漫天的月光与飞絮,忽然明白了,她为何要带他来此。

檀华收剑,仰头看,银河浩瀚,澄澈空明。

她正欣赏着,余光瞧见什么,头一转,顿时一惊。

屋顶上的人正颤颤巍巍想要站起来。

“哎,危险,别动!”她几步冲过去,掠上屋顶,把差点一头载下去的杨知煦抱住了,“不是说了让你坐着,你——”檀华说到一半,杨知煦两只手捧上她的脸颊,堵上了她的嘴。

檀华立马就忘了训人的话,被他卷入了缠绵的情天,她觉得杨知煦真是厉害,明明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吻却能席卷一切,清凉的嘴唇,柔软又灵活的舌根,一丝一毫也不退让,吻得她头颈后仰,手里的剑差点没握住。

即使亲吻结束,他也紧紧贴着她。

这倒让说话省了力气,只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就能听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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