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4页)
不知为何,我没有哭,也没有喊。
我就那样呆呆地坐着,像尊风化了的石像,双手抱着满是淤青的膝盖,任由那部已经变成废铁的手机躺在脚边的烂泥里。
雅婷……她也逃不掉了吗?
甚至,她的遭遇比我更惨烈。狗……那个带着结的生物……
我拼命想要甩开脑子里那些具体的画面,拼命想要骗自己:“不,可能不是真的……也许只是她受惊过度……也许电话挂断后有人去救她了……”
可连我自己都知道,这谎言有多么苍白可笑。
我的嘴唇干裂出血,嗓子紧得发疼,胸口像是被塞进了一团吸满水的湿泥,沉重得让我窒息。
在这个瞬间,我意识到:世界亡了。
不是比喻,是事实。外面和这里,没有什么区别。
我的手下意识地想要抓紧什么,无意间握住了自己的小腿。
湿的。
掌心里传来一股滑腻、温热的触感。
我低下头,借着微弱的月光,看到那股浑浊粘稠的液体正顺着我的大腿内侧缓缓滑落,滴在我的手背上。
那是刚才那十八只山羊留在我体内的东西。它们在我身体里发酵、冷却,然后像宣誓主权一样流淌出来。
这股黏腻的温热残酷地提醒着我:
别想了,李雅威。你的身体仍属于它们,不属于任何救赎。你和妹妹一样,不过是两具在不同地点、被不同野兽填满的容器罢了。
夜风吹过,卷起那股混合着精液、干草与泥土的复杂气味。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刘晓宇。
其实我早已不敢去幻想他了。在得知外面也是地狱之后,他也许早就死了,也许正在某个角落像狗一样苟延残喘。
可就在这一瞬间,大脑里那个该死的记忆点突然跳了出来。那天,他握着我的手,眼神里全是坚定,暖得像太阳——
“别怕,雅威,不管发生什么,我一定会找到你。”
那时我信了。我曾把这句话当成信仰。
可现在,我站在满地污秽中,却发现:信他,比信这群山羊还难。
如果他真的想来救我,为什么这么多天一点消息都没有?
难道他放弃了?还是……他根本就没打算为了一个失踪的女人去冒死?
更让我恐惧的,不是他来不了,而是万一他来了。
万一他真的看到了现在的我——赤身裸体,浑身散发着公羊的腥膻味,像条母狗一样狼狈地蜷缩在谷仓的角落里,肚子里灌满了野兽的种,胸口流淌着羞耻的奶。
他会怎么想?
那双曾经温柔的眼睛,在看到这一幕时,会流露出什么神情?是震惊?是恶心?还是像看一个陌生怪物一样闪躲?
他会嫌我脏。
哪怕他嘴上不说,他的眼神也会告诉我:那个干净、温顺、值得被爱的李雅威,已经不在这里了。
这个念头向一根带倒钩的毒针,狠狠扎进心口,疼得我发出一声干哑的笑。
“呵……”
那笑声里充满了对自己天真的嘲弄,也充满了对那个承诺者的控诉。
也许对他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我“已经死了”。
在他心里,那个“完美的妻子”,早在第一次被山羊强奸时就已经死了。留在他记忆里的那个人,必须是干净的。而活着这里的这个“东西”,和他再无关系。
也许他早就接受了现实。也许他只是懦弱,一如既往。
就像我也在懦弱地接受现实一样。
我没法恨他。因为我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