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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初入北境中(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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骡子血浇到了骡子肉块上,腥气四溢,每面马车墙都有两个人爬上去,抬著肉往外扔。

看到有人露头,附近的狼连忙退开,可人手上的血肉让它们垂涎三尺,没跑几步便徘徊不去,绿莹莹的眸子直勾勾地盯著肉块。

骡子的四条腿肉先被一齐拋了出去,顷刻间,每个方向都有三四头饿红眼的狼扑了上来,冒著热气的鲜肉仿佛有著令其失控的魔力,而它们的动作又引发了更多的同伴效仿,只是慢了一步而已。

肉的落点在墙外的四五码处,等饿狼们咬住肉时,大约有三十多头狼分布於方圆六十码的范围內。

“放箭!”

艾德慕鬆开一块烤热的石头,他暖了半天手指,带头射出了第一箭,正中一头饿狼的肩膀。

眾人突然自马车墙后探身,一阵箭雨洒向狼群,射中了十几头狼,有的狼嚇得调头就跑,有的狼咬著肉不放,更有被食物刺激得丧失理智的狼还往前冲。

这便是北境的冬狼,嗜血且悍不畏死。

“先射那些没受伤的!”“黑鱼”爵士喊道。

战斗的过程极为短暂,用硬弩的人射出第一箭,上好弦想射第二箭时,就有大部分狼跑出箭矢的射程外了,而长弓比硬弩多射击了一波,有一大半的双弧多恩弓射出了第三支箭,个別衝到墙下的凶恶冬狼,都带著伤,无力翻越马车墙。

“趁现在分头追出去,不用太远,只追五百码。”

艾德慕骑上马,把另外九匹北方马、十匹犁马都安排上骑手,挎弓携矛,每个人就追自己负责的马车墙方向。

其他步行的人一边用长矛给墙下垂死挣扎的狼一一补刀,一边搬开堵路的货箱,给骑手们让条通道出来。

皎洁的月光下,雪地里的血跡好似墨跡般显眼,当场毙命的狼並不多,可插著箭的狼能跑多远,纷纷被骑手们追上,有狼翻滚、哀嚎,有狼回头反咬,但最终都死於弓箭利矛之下。

二十名骑手是步行回到营地的,他们的马上都驮著一二头狼尸,能在冬季活下来的狼体型均不小,虽然一部分饿得精瘦,但毛皮都非常丰美。

“比打猎痛快多了。”马柯·派柏喘著气,他箭囊里箭没少几根,矛头已被血染成了暗红色。

“南方的狼可没这么凶。”卡列斯爵士给大家看他矛杆前端的牙印。

“没有人受伤吧?”艾德慕的二十根箭就剩三四根了,他的长矛还掛在鞍旁。

“没有。”

“马儿也没事。”

大家的回覆令艾德慕颇感欣慰。

趁著狼尸没有冻透,眾人忙著烧热水,扒狼皮、煮狼肉,吃不完的狼肉抹上盐掛起来,处理完三十多头狼也是午夜了。

狼肉的肉质粗硬,油水不多,肉汤的味道尚可。

艾德慕让人把狼肝都交给他,切成一指厚的薄片,开封一桶平时不常吃的黄油,用勺子舀在平底锅里融化,然后以洋葱碎、大蒜末熗锅,把狼肝薄片煎熟,撒上胡椒粉和盐。

一个生狼肝重半磅到一磅之间,出锅了分到每个人的量也就半份肝,够尝个鲜罢了,但这异香扑鼻的黄油煎狼肝吃得大家口舌生津,回味无穷,吃光了还大呼不过癮。

艾德慕只好再割些肥嫩的狼肋排,用同样的配料炒出来,又煮了些加生薑、白糖的黄啤酒,让眾人吃饱喝足。

河间地总督之子喜欢美味佳肴不奇怪,但亲自下厨给身边的人烹飪伙食还是有点奇怪的。

不过,艾德慕不介意,身上有些小怪癖反而能帮他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何况,一个集体里吃得怎么样,是关乎集体士气的重要条件,在封建社会,能为大家带来美食並负责分配美食,本身即是一种力量与恩德的体现。

艾德慕见过奔流城宴会上的霍斯特老公爵是什么样子,每一道菜他都可以优先选取最好吃的部位,如果他愿意,也可以將一道菜让给指定的贵族先品尝,以示上位者的友善与荣宠。

他的做法异曲同工,仅仅是掺杂了一些个人爱好而已。

解除了狼群隱患,享受了口腹之慾,游歷队伍睡到日上三竿才造饭拔营,上路后他们把生狼皮用木棍撑开,摆在马车上晾晒。

昨夜一战,艾德慕估计方圆百里內的狼群都被清理了,再进入新的狼群领地,光是生狼皮的味儿,就能嚇退不少饿狼。

接下来的两天,游歷队伍的行程格外顺畅,偶尔有几只狼远远地望他们一眼掉头就跑,他们只需应付严寒和风雪,国王大道两边也没有什么雪熊一类的大型猛兽,晚上不用费劲儿搭马车城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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