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融入了血液里的顺服(第2页)
“我这老公,他怎么下得去手?”
郭彩蝶轻咬红唇,嘴里说著这种话,心里却是甜甜的。
林海下得去手,说明对这个女人没別的想法唄。
既然是这样,她还吃什么醋?
林海自然不知道郭彩蝶的想法,不然又要哭笑不得了。
人家都要来杀他了,他还能有什么想法?
真把他当成精虫上脑的人了?
……
院子里,林海脸上的笑容不断。
在他的面前,堆放了一堆的枯木。
这些全都是他用自己的能力培养起来的植物,后又被他给吸收,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隨著这段时间的苦练,他这一手枯木逢春之术,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现在所能达到的地步,怀里的这个小花盆,已经没多大用处了。
想要再进一步,就必须用大一点的花盆。
当然,他想要的可不是这么一点点,他想的更多。
什么时候能够达到,不分春夏秋冬,一念之间让整个果园的果树全部开花结果,什么时间才算成功。
虽然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做到,但是人要有个目標嘛。
而且,这一手跟他的医术也是相通的。
以他现在的本事,手执银针,將这种本事依附到银针之上,过渡过人的身体內,是可以人的身体重新恢復生机的。
简直比补药还要强上百倍,万倍!
“小黑,闪开!”
林海隨手拍了一下旁边晒太阳的小黑,把身旁放著的枯木拿起,全部插在了跟前的几个花盆里。
如果被人看到,估计会乐死。
都已经没了生机的木棍,这林海还想將其种活不成?
正当他想著开始施展那枯木逢春术的时候,郭彩蝶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响起。
“老公,好了,可以回来了!”
什么好了?
林海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不过他还是拍了拍手上的泥土,朝著屋里而去。
刚到门口,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那里的裴雨。
身上穿著一套宋锦秀平时所穿的衣服,头髮用毛巾裹著。
衣服有点小,穿在她的身上,却给人一种很合適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