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大梦长歌(第2页)
桌上几瓶粗劣的薄酒,晋羽城递给凤长歌一壶酒,执壶的手指纤长洁净,姿势很稳定,稳定到冷漠的极点。
凤长歌俯首,看着那酒,皱眉那壶是黑色的土罐,色彩也被抹得看不见几分了。堂堂宸王殿下,什么好酒没尝过,怎么会喝劣洒?
凤长歌接过晋羽城递过来的酒,也不管这酒里有没有下毒,就着瓶口,一口口慢慢喝,顿时觉得嗓子火热,实在刺激,酒很快剩得不多,她就直接仰头对嘴倒。
粗陶酒壶做工粗劣,边口不齐,有清亮的酒液漏出来,泻在她脸上,流下眼角。
她漫不经心的去抹,指上一片湿漉漉,有酒气,还有些别的**,她出神的看着手指,很久很久之后,轻轻抬手,蒙住了脸庞。泪无声无息的滑落,“嘀嗒”落于尘埃,消失。
泪,是眼泪,凤长歌冷笑一声。
窸窸窣窣地从袖子里掏出一支簪子,她看了良久,最终握紧了金玉簪。
在那个朦胧的夜,珠纱灯下,云容月貌、韶颜稚齿的少妇拉着她的手,嘱咐之声犹在耳畔。
“若儿,这支金玉簪子,你要永远的收好。娘亲今日亲手将它交到你手上。记住,它不仅仅是簪子,更是七代皇后手中的利器,娘不能一直守护你,以后这支簪子将会是你一生的平安符……”
那时的话,年幼无知的她自然听不明白这话里面的意思。
为什么一支簪子就是利器了?就是平安符了?
但她相信母亲的话,一直死死守着这支簪子,哪怕是今夜被赶出凤府时,她也要拿着,永不放手。
就如……牵着母亲温暖的手一般。
雪夜无声,冷风割面,河水沉默流过,酒椅上少女身影绰约,拿着金玉簪的手指在夜色中闪着银光。
远处楚馆秦楼的胭脂水粉的香气氤氲,靡靡之音和娇笑隐隐而来,传到这一角寂静的酒馆时,也只剩了寂寥。
“别看这酒壶简陋,实则,这酒才是人生的真味。”这酒明明烈得出奇,他喝着却面不改色,镇定从容。
“人生?那人生也必须是要有所生存的意念,而我,不知道可以依靠什么意念所生。”凤长歌仰首注视天际,微微发呆。
“本王十七岁那年,为了一人第一次大醉,幸而在荒山之中偶然发现这家酒楼,便盘了下来,嫌烦之余还可以散心。”
凤长歌一连饮了三罐却不晓得其味如何,只觉得这心都被麻痹了。
“人生如酒,大梦似长歌。”如今她饥寒交迫,唯有几壶烈酒可以麻醉自己。
晋羽城忽得指了指远处的一块地,“本王还记得那块地呢!过去就是乌江,乌江之外就是晋宁与南燕国的分界线。盛启之战就是那里发生的。当年本王不过十四岁,杀敌将十让,杀敌军三千,俘虏六千,一恍如今,本王虽身居高位……小丫头,你若是没有地方可去,宸王府却有个位置可以留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