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风月(第2页)
这样的大雨,一个人躺在路边无人理,晚秋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被养父毒打了之后就挣命的跑出去,甚至在大雨滂沱的晚上也都是一个人缩在犄角旮旯的地方躲藏着,或许是觉得同病相怜,晚秋决定救起他,可她也没有栖身之所,只有清歌坊,所以晚秋便和小红使劲了力气,方才将他拖回了清歌坊。
给他换上一身整洁的衣裳,用热水擦拭了身体,晚秋看着躺在**的那个书生相貌斯文,而且还很儒雅英俊,他身体瘦弱,一双手生的极为的好看,肌肤白皙,手指纤长,他的手不像穷苦的人,因为没有一丝的厚茧和伤口,倒是个久握笔的人。
晚秋吩咐小红住了一碗粥来,便一直坐在他的床边等着他醒过来,没想到,到了深夜的时候,那个书生发了高烧,额头滚烫,晚秋急忙令小红去叫大夫来,忙了大半天,又是号脉,又是熬药,又是冷帕子降温,到了深夜之时,那书生的体温方才降了下去。
他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张憔悴而又美丽的面容,浅浅的看着他笑,如沐春风,好久都没有见到这样美丽的人,这样温柔的笑。
“小姐……这里是哪儿?”他起身,双手作揖的问道,动作儒雅得体,小红看了那书生这幅样子倒是呲的一下笑了出来,说道:“这位公子现在还像点模样,我家小姐刚刚带你回来的时候,活脱脱的就是个叫花子!”
晚秋瞪了一眼多嘴的小红,转头回答那书生的问题,说道:“这里是清歌坊,我是……晚秋,这里的姑娘,在街角,见公子晕倒在地上,身上已经被雨水淋湿,所以将公子带回了清歌坊,还望公子不要嫌弃!”
清歌坊,龙城最红火的妓院,即使自己是外乡人还是对这个名字如雷贯耳,可面前的这位小姐,真的不像是花柳之地的烟花女子,一身月白色的素莲外衫,淡蓝色的裙裾,梳着未出嫁女子的堕马鬓,身上没有过多的脂粉和手饰,只是在纤细的腕间戴着一只翠绿色的玉镯子,她肌肤白皙,眉眼清澈,看不出一丝终日在酒池肉林中寻欢作乐的浑浊来。
他这样的打量自己,晚秋还以为自己的身份令他所不齿,不知道为什么,她过往都很看淡自己的身份,觉得人生在世都是命运使然,可为何如今,她却如此卑微的都不愿意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多谢姑娘搭救!”他依旧彬彬有礼,目光随即看着桌案上放置的小半碗米粥,说道:“我几天水米未进了,腹中实在是饥饿难忍,能否将那碗米粥赠与在下!”
“公子不必客气!”晚秋将一小碗米饭端起递与他,接碗时两人指尖相触,一冷一热,如同冰与火的交接,那书生很淡然,复又作揖谢了晚秋,可晚秋却是两颊如同火烧一般。
她虽待价而沽并未经历男女之事,可是在这风花雪月的场合,怎么可能真的如同白莲纤尘不染,与男子肌肤相亲还是平常之事,可为何与他只是碰了碰手就已经面如火烧了!他的手很热,如同一团火焰,瞬间的烤化了晚秋寒冬冰魄的一颗心。
晚秋没有接受达官显贵,也没有接受风流名士,清歌坊的头牌姑娘就这样委身给了一个落魄的穷书生,甚至那书生还要借助于她的盘缠度日,龙城的风月场所的人都将她作为酒后茶间的谈资笑柄,时间久了,就连平常人家的街头巷尾,都有人在议论着,似乎有一个烟花女子爱上了一个穷困潦倒的书生,连自己的钱都给了出去,就不怕成为下一个杜十娘?
听到这些闲言碎语之时,晚秋通常都是不去理会的,她这一生最争不过的就是天底下的悠悠众生之口,那是烟花女子,会惹人笑柄,遭人嫌弃,她卖艺不卖身,最后委身一个穷书生,又被多少人耻笑。
晚秋知道他是不远万里来进京赶考的,本来家里就不富裕,再花光了盘缠之后就只能饿晕在街头,所以晚秋愿意拿出自己的私房钱来帮助他赶考。
“晚秋,等到我高中之时,我一定来娶你,八抬大轿,让所有人艳羡!”
听着如同承诺的语言,晚秋每次都只是笑一笑,她不知道他会不会高中,也不知道如果他高中之后还不会真的来娶自己,在这么多疑虑之前,晚秋只知道自己与他在一起很开心,很快乐。
他读书,自己便研磨,他熬夜,自己也陪着不睡。清歌坊不是复习的地方,所以晚秋便变卖了自己的所有家当买了一处别苑,与他一同住进了一处属于她的别苑,她做些刺绣拿出去换钱,为他买来最好的宣纸,最好的毛笔,和最上等的墨。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晚秋在他读书的无聊之时便会不停地写着这首简短的诗,也是她的心意,不曾说给他听的心意。
他的书法很好,也很喜欢手把手的教晚秋写字,她会背的诗词都会附庸风雅的,要不然便是风花雪月的,清歌坊里都是这些东西,所以在他面前,晚秋卑微到不敢轻易的说话,可他却明白她的心思,手抄了一份唐诗教给她背,那本他亲手抄录的书,晚秋一直带在身边,那上面有他的名字,有他的书法,还有他的印章,看着这一切,晚秋总觉得自己好像有了归宿,如同捧着一纸婚书一般。
他去赶考了,要三天不能见面,晚秋却觉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于是坐卧不安的在小别院里等着他回来,晚秋知道,她要的不是他有多少功名利禄,只想和他共度余生,哪怕极为的清苦。三天,晚秋在他考试的三天每日烧香礼佛,她怕佛祖嫌弃自己不干净,便次次都焚香沐浴,然后再祈求菩萨。
他到底是高中了,随了他的心愿,还中了头等的状元,皇榜贴的满城都是,骑马游街,何等的威风,晚秋站在高处看着他意气风发的样子,心中很想哭,很想同他一起回到他们的别苑,自己身边的小姐妹们也假惺惺的来祝贺她,说她能当状元夫人了!或许还能封个诰命,可晚秋知道她们在讥笑自己,以她的出身甚至都没有人会明媒正娶自己,何况他可是新科状元,自己只会耽搁了他的前途。
晚秋悄悄地回到了别苑,深夜之时,他也来了,一身的锦裳华服,头戴玉冠,却还是那个风度翩翩的儒雅书生,一见面,他便将晚秋抱在怀里,亲昵的吻着她的额头,说道:“我回来了!我回来娶你了!”晚秋潸然泪下,她以为自己不在乎这句话的,可当真他说了之后,她才知道自己有多想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
“你不能娶我!”晚秋伏在他的胸口轻声的说道,“我是烟花之地的女子,你是当朝的状元,皇上钦点的状元,娶了我会耽误你的前途,也会被世人耻笑,我不准许别人伤害你,所以,不准你娶我!”
他看着晚秋一双清澈如同溪池般的眼睛,擦干她脸上的眼泪,说道:“如果此生,不能给你一个名分,那我便终生不娶,将这正妻的位置留给你!你永远都是我的妻子!”有这样一句话,此生还有什么遗憾的呢?!
晚秋不懂官场上的事情,可她听说,做了官就要被派出龙城,至少两年才能被重新的调回来,在御前供职,也就是说他要离开龙城两年,与自己分离,因为她没有钱赎身,所有的钱都用来买这座宅子了,一个属于他们二人的家。
他试图劝说晚秋买了宅子随他一起走,去两淮之地,去安庆府,那里天高皇帝远,就算是一辈子不再回龙城也可以两人厮守终生,可是晚秋知道,如果他刚刚上任就带着自己,恐怕就会有人说他留恋美色,会耽搁他的前途,况且这座别苑,有着他们所有的回忆,她又哪里舍得买。
“我就不和你去!”晚秋偎在他的怀里轻声的说道,“不是只有两年么,你要好好做官,为百姓谋福,做一个清官,政绩好了,皇上自然将你调回来,到时候,我们想办法赎身,然后在一起,再不分开,不管我是否能有一个名分,只要,你心中有我,就够了!”
他欲言又止,晚秋知道他是不愿意留下自己一个人龙城的,可是晚秋第一次在他的面前如此的强硬,他也无奈,便说道:“好!我答应你!做一个好官!做一个清官,早日回到龙城,和你永不分离!”
如果他们从相遇,到相爱,再到相守相离是一出戏,那么这出戏才刚刚唱了一半,晚秋送他离开龙城之后就一直住在别苑之中,她已经没有了价值,没有人再来听她的琵琶,不是因为她弹得不好了,而是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是状元郎的女人,不想得罪一个官。
他每个月发俸禄都会给她留一些,在钱庄的账面上,这些银钱成了她唯一的生活来源,晚秋过得很开心,很有盼头,每隔几天就会收到从安庆府寄来的信件,里面记录着他的思念,他的抱负,他的政绩,晚秋很开心。
可随着建兴帝驾崩,一切都翻天覆地了!他寄来信说自己恐怕两年后回不了龙城了,至于什么时候能够回来还不一定,晚秋不知道为什么回不来,他可是状元,朝廷怎么会弃他在不理,除非……除非他变心了,在万里之外的安庆府遇到了其她的女子,便乐不思蜀不想再找自己了。
晚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已经不年轻了,拿起那柄落满了尘土的琵琶,手法也生疏了,一连隔了好久他也不再送一封信过来,可钱庄的账面上的钱还是照有的,晚秋却已然决定不再用他的银钱,因为她不再要自己了,那些断了片儿的信件,晚秋也不想再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