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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恋尸癖(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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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不喜欢杀人,可他最终走向了这一步。到目前为止他已经杀害了三名女性了。渐渐地他在其中找到了乐趣。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女人了。他在深夜跟踪一名独居女孩回家,用事先准备好的乙醚捂住女孩口鼻,将人带回家杀害。当他第一次“完整拥有”一具新鲜的尸体时,他脸上露出了近乎癫狂的笑容。系统的探查还在继续——截至目前,张凯已经杀害了三名女性,每一次都精心挑选目标:身高不超过一米六、皮肤白皙、体型纤细,和他第一次“心动”的女尸模样如出一辙。此刻躺在地上的女孩,是他半年前盯上的受害人之一。在超市看到女孩纤细的身影时,他就认定“她是我的”。他跟踪女孩摸清住址,上周趁女孩开门的瞬间闯入,将人杀害后藏在家里。为了不让尸体腐烂,他特意买了大容量冰柜,每天都会花几小时“陪伴”尸体,用病态的温柔抚摸、舔舐,仿佛在对待挚爱。“呕——”沈韶华捂住嘴,胃里的翻涌比刚才更强烈。上次让她如此恶心,还是在末世看到“两脚羊”屠宰场的时候。她永远忘不了末世那个弥漫着血腥味的地下室:铁钩挂着残缺的人体,地面上的血污结成黑痂,几个面黄肌瘦的人正麻木地切割着肉。那时她才知道,“两脚羊”不是传说。别问她什么是‘两脚羊’。宋庄绰《鸡肋编》卷中言:“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大抵意思就是说,人肉很便宜,又肥又壮的也不过十五千文,又老又瘦的吃着柴,要多煮一会儿。女人和年轻人吃着比羊肉还好吃。最好吃要属小孩,连骨头都能炖烂。他们统称为两脚羊。李时珍也曾在《本草纲目·人一·人肉》提道:“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不足诛矣。”一句‘无人性者’道尽批判之意。可见人之不喜。可末世的罪恶,源于生存的绝境,是被逼到绝路后的疯狂。而张凯的变态,却是在和平年代里,将自己的欲望凌驾于生命之上,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残忍。在沈韶华眼里,这种毫无底线的恶,比末世的“两脚羊”更令人不齿。她猛灌了大半瓶矿泉水,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流下,才勉强压下胃里的不适。掏出手机,她没有直接报警,而是拨通了梁成的电话。她需要一个“合理”的理由为自己出现在这里找个理由。总不能让人觉得她“到哪哪死人”啊。这又不是电视剧,要是一直这么直接,那早晚会引人怀疑的。“阿成,上次你说恒园广场这边有一家蛋糕店的冰淇淋蛋糕特别好吃,”沈韶华的声音带着自然的笑意,“这几天大家都在忙辅助工作,我本来想给你们个惊喜的。结果绕了两圈都没找到你说的那个店,你给我发个详细地址呗?”电话那头的梁成愣了一下,才想起自己上周随口提过一句,没想到沈队竟记在了心里。他连忙翻出地图,仔细报出地址,语气里满是感动:“沈队您太客气了,其实不用这么麻烦的……”“没事,大家辛苦这么久,也该吃点好的。”沈韶华笑着挂了电话,心里的计划逐渐清晰。她将车停在离居民楼两条街外的停车场,徒步往回走。路过一个垃圾桶时,她的精神力扫到一只通体漆黑的猫。那猫没有一根杂毛,琥珀色的瞳孔在夜色里泛着光。古时民间认为黑猫能驱邪避灾,是游走阴阳两界的“玄猫”。而在沈韶华眼里,这只猫正好能成为她的“取证工具”。都‘玄猫’了,有点灵性也是可以理解的吧?她指尖凝聚一丝精神力,轻轻刺入黑猫的意识。黑猫瞬间炸毛,浑身的黑毛直立,瞳孔缩成一条竖线,发出威胁的“呜呜”声。可精神力带来的绝对压制,让它根本无法反抗,很快就被沈韶华烙下精神烙印,彻底认主。“去a栋六楼,从空调外机爬上去,别出声。”沈韶华的精神丝直接下达指令。黑猫抖了抖身子,虽然吓得浑身发抖,却还是听话地朝着居民楼跑去。沈韶华用精神力托着它的身体,让它踩着空调外机、扒着水管往上窜——若是有人看到,定会以为是“猫妖”现世,只见黑影在半空中借力,几秒就到了六楼窗外。沈韶华则转身走向蛋糕店,按照梁成给的地址,买了两个冰淇淋蛋糕和几盒小点心,又特意给沈韶光和他的朋友们买了戚风蛋糕和彩虹蛋糕。,!“需要帮您配送吗?”店员热情地问。“不用,我开车来的,自己可以。”沈韶华笑着拒绝——她在故意拖延时间,等张凯出门。果然,在她第三次返回蛋糕店取剩下的蛋糕时,天魔系统传来消息。张凯的手机响了,似乎是殡仪馆临时加班,他匆忙收拾东西,甚至来不及仔细处理女子。为了不加速女子尸身的腐败,张凯竟将女孩的尸体直接塞进冰柜。他虽然舍不得这么直接糟蹋这具“最:()警界噬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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