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外患与变法1(第2页)
其议盖发于文祥。
《文文忠公别传》(匡辅之):“咸丰十年,拟善后章程六条:(一)京师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一)分设南北口岸大臣。(一)新立税关,派员专理。(一)各省办理外国事件,将军、督抚互相知照,以免歧误。(一)广东、上海各择通外国语言文字者二人来京,仿俄罗斯馆教习例,选八旗子弟年十三四以下者学。习两年后,考其勤惰,有成者优奖。(一)各海口内外商情,并外国新闻纸,按月咨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备核。”
而其时号为理学者,颇非之。
《倭文端公别传》(匡辅之):“同治六年正月,同文馆招考天文、算学,由满、汉之正途出身五品以下京外各官考试录取,延聘西人在馆教习。公奏言: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今求诸一艺之末,又奉夷人为师,无论所学未必果精,即使教者诚教,学者诚学,其所成就,不过术数之士,未闻有恃术数而能起衰振靡者也。自耶稣之教盛行,无识愚民,半为所惑,所恃读书明理之儒,或可维持人心。今复举聪明隽秀、国家所培养而储以有用者,使之奉夷人为师,恐所习未必能精,而读书人已为所惑。夫术为六艺之一,本儒者所当知,非歧途可比。然天文、算学,为益甚微,西人教习正途,所损甚大。伏望立罢前议,以维大局而弭隐患。事遂止。旋命公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公恳请收回成命。上不允,寻上疏固辞。”
比遣使出洋,稍识外情,
《柔远记》:“同治七年六月,遣使出洋与美国增订条约。……时外洋诸国公使领事等交错来华,周知内地虚实,而中国于外洋情事,仅得传闻,未亲历目睹。有以彼能来,我亦能往为言者,于是特派钦差为重任大臣,二品顶戴志刚、孙家谷均充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赴大东洋,抵华盛顿,与美国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增订条约八款。”
《初使泰西记》(满洲宜厚):“大清同治六年丁卯十二月初二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军功花翎记名海关道总办章京志刚笃实恳挚器识宏通保奏,奉旨派充使臣,与本衙门章京候选知府孙家谷并赏给二品顶戴,偕同美国钦使蒲安臣、英国协理柏卓安、法国协理德善等,恭赍国书,前往西洋有约各国,办理中外交涉事件。”“初十日,使者与孙家谷诣乾清门,预备召见。衙前大臣带领进养心殿,皇太后问由何路行走,奏对由陆路到上海,上火轮船,经日本,过大东洋,到米里坚。由米里坚渡大西洋,到英吉利,过海,到法兰西。往北,顺路到比利时、荷兰、丹麻尔、瑞典、俄罗斯。往南,回路到布路斯,再南,仍经法兰西,到西班牙、意大利。由地中海,经大南洋,顺广东、福建、江、浙中国海面,自天津回京。谕:随从人务须管束,不可被外国人笑话。奏对:谨当严加管束,不准其在外滋事。”
《随使日记》(张德彝):“中国既与海外诸国通商,于是各遣使臣来华驻扎,修和好,保商民,以期办事确切,通信迅速。光绪元年,皇上以华民出洋日众,非有重臣旬宣,不足以资镇抚,特准赍诏前往各国,以通和好。适值英人马嘉理在滇被戕一案,乃奉旨派花翎兵部右侍郎郭嵩焘为正使,花翎三品衔候补五品京堂刘锡鸿为副使,莅英吉利国。”
张德彝(1847~1919),近代外交官。本名张德明,字在初,清汉军镶黄旗人。著有《航海述奇》、《随使日记》、《八述奇》等。
始知西洋立国自有本末,
《使西记程》(郭嵩焘):“西洋立国自有本末,诚得其道,则相辅以致富强,由此而保国千年可也。不得其道,其祸亦反是。”
欲洗国中积弊而更张之。然其时国人犹蔽于故见,以不谈洋务为高,即有倡议改革者,率为群议所阻。观李鸿章答郭嵩焘书,可知其时之风气矣。
《李文忠朋僚函稿》卷十七《光绪三年复郭筠仙星使书》:“西洋政教规模,弟虽未至其地,留心咨访考究几二十年,亦略闻梗概。自同治十三年海防议起,鸿章即沥陈煤铁矿必须开挖,电线铁路必应仿设,各海口必应添设洋学格致书馆,以造就人才。其时文相目笑存之,廷臣会议皆不置可否。是年冬,晤恭邸,极陈铁路利益,请先试造清江至京,以便南北转输。邸意亦以为然,谓无人敢主持,复谓其乘间为两宫言之。渠谓两宫亦不能定此大计,从此遂绝口不谈矣。……人才风气之固结不解,积重难返。鄙论由于崇尚时文小楷误之,世重科目,时文小楷即其根本,来示万事皆无其本,即倾国考求西法,亦无裨益,洵破的之论。而中国上下,果真倾国考求,未必遂无转机。但考求者仅执事与雨生、鸿章三数人,庸有济耶!”
光绪初年,外患之来,相续不绝。日夺琉球,俄割伊犁,法夺安南,英取缅甸。清之国势,已岌岌不可保,而清人犹泰然安之。虽时时仿效西法,以涂饰耳目,而根本实未尝变。
《原强》(严复):“中国知西法之当师,不自甲午有事败衄之后始也。海禁大开以还,所兴发者亦不少矣:译署一也,同文馆二也,船政三也,出洋肄业四也,轮船招商五也,制造六也,海军七也,海署八也,洋操九也,学堂十也,出使十一也,矿务十二也,电邮十三也,铁路十四也,拉杂数之,盖不止一二十事。此中大半皆西洋以富以强之基,而自吾人行之,则淮橘为枳,若存若亡,不能实收其效。”
及甲午之役,海军几尽,辽东几亡,韩国独立,台湾割让,偿金二亿,开埠四处,内江自由通航,内地从事制造,皆为从前军事所未有,交涉所未有。
《中国近时外交史》:“光绪二十一年,马关媾和条约二十一款,其主要如左:(一)中国确认韩国为完全独立自主国,所有该国向中国修贡献典礼等,自后全行废绝。(二)中国将左开之地域,及在该地域之城垒兵工厂及一切官有物,永远割让与日本国。(甲)奉天省南部,即自鸭绿江口溯江至安平河口,从该河口北线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所有北线以南地方及辽东湾、东海、黄海北岸属于奉天省诸岛屿,概为割让地。(乙)台湾全岛及其附属诸岛屿。(丙)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址东经百九十度起,至百二十度,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间之诸岛屿。右割让地方之中国人民,愿迁居割让地方以外者,准于二年内任便变卖产业,迁居界外。但二年期满后,尚未迁徙者,即认为日本臣民。(三)中国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二万万两,内一万万两,自本条约批准后十二个月内,分二期交还,余一万万两,自本条约批准后七年内,分六次交还。未纳银每年付五厘利息。(四)两国从前之条约,一概作废。中国以与欧洲各国现行约章为基础,速与日本结通商航海及陆路交通贸易新条约,又遵行以下诸项:中国现今已通商口岸之外,为日本国臣民新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本得置领事官,且享有中国已开市场之特典与便宜;自宜昌至重庆,自上海入吴淞江入运河至苏州、杭州间之航路,准日本汽船自由通航;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购置货品及生产物,又向中国内地输入之运送品,皆有租栈房存货之权,免除税钞及一切派征诸费;日本臣民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得自由从事各种制造业,又各种机器,仅纳进口税,便得自由装运进口;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制造之货物,其一切税课及租借栈房之利益,均照日本臣民输入货物之例办理,并享受一切之优例豁免。”
清之朝野上下,始觉感受非常之痛苦,而病旧制之不适矣。未几而英、俄、德、法诸国踵起,强迫立约,割我土地,定彼范围。
《中国近时外交史》:“光绪二十四年,列国对中国形势一变,英结扬子江不割让与他国之约,德结租借胶州湾之约,俄租旅顺、大连,日本约福建不割让与他国,法亦租借广州。”
《中国近时外交史》,近代外交史著。又名《帝国主义压迫中国史》、《中国外交史》,初版于1910年,后多次再版。叙事上起1516年葡萄牙人东来,下迄1927年革命军收复汉口、九江租界。近代学者刘彦(生平不详)著。
于是康有为等上书德宗,力请变法。
《上皇帝第一书》:“所欲言者三:曰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而已。”
《第三书》:“乞及时变法,富国养民,教士治兵,求人才而慎左右,通下情而图自强。”“富国之法有六:曰钞法,曰铁路,曰机器,曰轮舟,曰开矿,曰铸银,曰邮政。”“养民之法,一曰务农,二曰劝工,三曰惠商,四曰恤众。”“教有及于士,有逮于民;有明其理,有广其智。”“治兵之法,一曰汰冗兵而合营勇,二曰起民兵而立团练,三曰练旗兵而振满蒙,四曰募新制以精器械,五曰广学堂而练将才,六曰厚海军以威海外。”“凡此富国养民、教士练兵之策,所以审端致力者,则在于求人才而擢不次,慎左右而广其选,通下情而合其力而已。”
《第四书》:“今当以开创治天下,不当以守成治天下;当以列国并争治天下,不当以一统无为治天下。”
《请开制度局疏》:“立制度局以总其纲,十二局以分其事:一曰法律局,二曰度支局,三曰学校局,四曰农局,五曰工局,六曰商局,七曰铁路局,八曰邮政局,九曰矿务局,十曰游会局,十一曰陆军局,十二曰海军局。”
德宗遂诏定国是,废八股取士旧制,谕立学堂,译新书,奋然欲大革积弊,
《光绪政要》:“光绪二十四年四月,诏定国是。”“数年以来,中外臣工,讲求时务,多主变法自强。迩者诏书数下,如开特科、裁冗兵、改武科、创立大小学堂,皆经再三审度,筹之至熟,始定议施行。惟是风气尚未大开,论说莫衷一是,或狃于老成忧国,以为旧章应行墨守,新法必当摈除,众喙哓哓,空言无补,至今日时局如此。若仍以不练之兵,有限之饷,士无实学,工无良师,强弱相形,贫富悬绝,岂真能制梃以挞坚甲利兵乎?朕惟国是不定,则号令不行,极其流弊,必至门户纷争,互相水火,徒蹈宋、明积习,于实政毫无裨益。即以中国大经大法而论,五帝三王,不相沿袭,譬之冬裘夏葛,势不两存。用是明白宣示,尔中外大小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忿然为雄。佩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五月,诏改八股取士旧制。”“总理衙门会同军机处奏筹办京师大学堂事宜。”“谕各省府厅州县设立学校。”“六月,谕派康有为督办官报,饬各衙门删改则例。”“派梁启超办理译书局。”“七月,宣示变法之意,并准藩臬道府专折奏事。”
《光绪政要》,记载光绪朝史事的编年体著作。内容包括光绪朝的谕旨、奏疏、官书、报章等。清末学者沈桐生(生平不详)辑。
为孝钦后及诸守旧者所沮,不久咸复其旧,而维新者多诛窜焉。
孝钦后,即慈禧太后。慈禧的徽号有十六字之多,为“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
《光绪政要》:“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御史杨深秀、军机章京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康广仁正法,并宣示康有为罪状。”“谕复一切旧制。”
由戊戌变法之反动,而有庚子义和团之事。
《中国近时外交史》:“光绪二十四年春,帝与师傅翁同龢谋,决计变法。适恭王以四月十日薨,帝遂于四月二十三日下更新国是之诏。五日后,召见康有为于颐和园仁寿殿,咨询革新政略。五月五日,废八股取士制,天下耳目一新。先是康有为于召见之前,开保国会于北京,士大夫热心集合者数百人。其时御史潘庆澜、黄桂鋆、李盛铎等屡加弹劾。召见之后,弹者益多,帝不为动,且擢康有为同志杨锐、林旭、刘光第、谭嗣同四人为四品京卿,参与新政。凡奏章皆经四人阅览,上谕皆依四人起稿。维新诏敕,日如雨下。又许天下士民皆得上封奏,维新政论,日益增势。而各省督抚热心改革者,以湖南巡抚陈宝箴为首,一时治绩,大有可观。且帝欲效康熙、乾隆之例,御懋勤殿,选英才,聘外国人,共议兴革制度。先草一诏,求太后谕允,乃事变莫测,未几遂有太后垂帘穷治党人之事。盖改革过急,其主意与利益皆相反对之守旧派王大臣等,厌帝之所为,竭全力妨碍之,劝皇太后训政。先以荣禄易王文韶为直隶总督,次黜翁同龢职。八月七日,太后垂帘听政。十三日,捕杨锐、林旭、刘光第、谭嗣同、杨深秀、康广仁六人,戮于市。政府实权,全归守旧派之手,诏天下万事皆复旧。康有为、梁启超逃海外,自是守旧派以帝在位恐与己不利益,阴有所谋。八月十一日,诏天下名医诊帝疾。”“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忽下谨遵慈训立端郡王载漪之子溥儁为穆宗毅皇帝之子以继皇绪之谕。”“斯时端郡王以皇太子生父之故,势力增大。且性刚愎,有胆略,素富排外精神,而军机大臣刚毅、徐桐、荣禄等皆与之深相结托,端郡王遂隐然为北京排外派之大首领。适义和团起自山东,东抚毓贤,极言义和团忠君爱国,有驱逐洋人能力。端王与刚毅等迷信之,奏请保护,于是政府有与义和团一体之势。”
至八国联军入京,清皇室遁之陕西,赖李鸿章与各国订辛丑年和约,赔款四百五十兆两。
《中国近时外交史》:“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北京和议成。”“其条约第六项,中国皇帝允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
而守旧者夺气,不敢反对新政。于是刘坤一、张之洞等上变法之折,其言多见于施行。二十年来旧制之日趋消灭,新法之日有增益基于此也。
刘坤一(1830~1902),清末湘军宿将,字岘庄,湖南新宁人。历任广西布政史、江西巡抚、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等职。1901年与张之洞连上三疏,史称“江楚三折”,多为清廷采纳。有《刘坤一集》传世。
张之洞(1837-1909),清末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字孝达,号香涛、香岩等。直隶南皮(今河北南皮)人。历任山西巡抚、湖广总督等职。反对戊戌变法和义和团运动,注重教育。有《张文襄公全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