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清代之开拓(第2页)
《柳边纪略》:“陈敬尹于顺治十二年流宁古塔,尚无汉人。满洲富者,缉麻为寒衣,捣麻为絮,贫者衣麑鹿皮,不知有布帛。有拨什库某,得一白布缝衣,元旦服之,见者羡焉。”
《绝域纪略》(方拱乾):“宁古塔无陶器,有一瓷碗,如重宝然。凡器皆木为之,大率出土人手。有饼饵,无定名,但可入口,即曰佳也。”
《绝域纪略》,黑龙江第一部地方志,又名《宁古塔志》。明末清初学者方拱乾(1565~1666)著。
《龙沙纪略》(方式济):“东北诸部落,未隶版图以前,无釜甑罂瓿之属:熟物刳木贮水,灼小石淬水中数十次,瀹而食之。商贾初通时,以貂易釜,实令满,一釜常数十貂,后渐以貂蒙釜口易之。”
《龙沙纪略》,清代黑龙江地区方志史著,清代大臣、学者方式济(1676~1717)著。
《黑龙江外纪》(西清):“黑龙江满洲汉军,有在奉天入学之例。乡试届期,京师必行文给咨取生监,不过奉行故事,其实曾应童试者无。”“土人习汉书者,《三字经》、《千字文》外,例读《百家姓》、《名贤集》。然于《论》、《孟》、《学》、《庸》略能上口即止。间有治一经,诵古文数首者,又皆从事占毕,不求甚解,是以通者绝少。第能句读部檄,得其大旨,则群起而指目为不凡。”“汉军知习汉书,然能执笔为文者绝少。流人通文者,例以教书自给。土人无知医者,医多来自内地。”
《黑龙江外纪》,黑龙江地区史志著作。清满族学者西林觉罗·西清(生平不详)撰。
此皆东三省鄙陋之实状也。夫宁古塔等地,为清朝发祥之所,清既奄有天下,当先开化其祖宗故地,顾转放弃不问,且惟恐汉人私赴其地,深闭固拒,任其自为风气。虽其后之渐次进化,亦由汉人流徙者渐多使然,然清代诸帝固不欲其同化于汉人也。
清于蒙古,亦取闭塞主义,因其游牧之俗,而以喇嘛教愚之。蒙、汉市易,钤制綦严。
《清会典》:“理藩院。凡互市商,给以院票,所至令将军若大臣若札萨克稽察之,颁其商禁。”注曰:“票商定限一年,催回,不准潜留各部落娶妻立产,止准支搭帐房,不准苫盖房屋,不准取蒙古名字,无票者即属私商,查出照例治罪,逐回,货物一半入官。科布多所属,除土尔扈特、和硕特,向不与商民交易;杜尔伯特、明阿特、额鲁特、扎哈沁,准与商民交易外,其乌梁海一部,止准来科布多城交易,不准商民私赴乌里雅苏台。北边九站,不准商民通市。”
故蒙古虽属清二百数十年,而实未开化。
《喀尔喀风土记》(李德):“少贩于蒙古诸爱玛克,尝至外喀尔喀,其人骑兽,似鹿而非,有语言,无文字,无机械,如游循蜚因提之世。”
《蒙古考略》(龚柴):“蒙古地虽辽阔,半系沙砾不毛,户口稀若晨星,五谷不植,草莱不辟,旷野无垠。北鄙华民,徙居其地,从事稼穑,始渐有振兴气象。”
《蒙古及蒙古人》(俄婆资德奈夜夫):“由那彦乌拉稍北,为准莫多之荒地,有中国人之广漠耕田。此地农业之发达,近十年内事耳。”
俄婆资德奈夜夫(1851~1920),19世纪末俄罗斯蒙古学学者,今译阿·马·波兹德涅耶夫。著有《蒙古及蒙古人》一书,被称为俄国蒙古学的奠基作品。
盖清以蒙古为屏藩,既欲其愚昧无知,受中朝之笼络,又惧汉人煽诱,谋为不轨,以图报复。故任其地广人稀,绝不轻议开放。至其季年,始弛禁例,而补救已迟。虽有汉人入蒙古,从事于农商者,亦未能大著功效也。
清于青海、西藏,亦皆以旧俗羁縻。惟开拓新疆,以郡县之法统治之,自乾隆中叶迄光绪末,虽渐蹙地千余里,而天山南北两路,实日渐开化。
《新疆纪略》:“乌鲁木齐,亦准噶尔故地,及平定伊犁,额鲁特人种;皆剿绝,千里空虚,渺无人烟。”“迩来甘省民户,移驻数千家,及内地发遣人犯数千,皆散处于昌吉、玛纳斯等处开垦,草莱充斥。其地为四达之区;以故字号店铺鳞次栉比,市冲宽敞,人民杂辏。茶寮酒肆、优伶歌童、工艺伎巧之人,无一不备。繁华富庶,甲于关外。”“迪化州属阜康、昌吉两县,建立黉宫及文武二庙。州学、县学岁取诸生十余名,彬彬乎玉帛鼓钟,覃敷其地矣。”“叶尔羌,回疆一大城也。中国商贾,山、陕、江、浙之人,不辞险远,货贩其地。而外藩之人,如安集延、克什米尔等处,皆来贸易。每当会期,货若云屯,人如蜂聚,奇珍异宝,往往有之。”
《新疆纪略》,考察新疆地区的著作。近现代学者林竞(1894~1962)著。
《新疆建置志》(王树楠):“迪化府,西北部一大都会也。华戎商贾良细,挟资斧往来,聚族列阓而错居以万数。而学士大夫之遣戍者,往往出于其间。军兴以来,湘、楚人为多。庚子后,津、沽商旅挈累重者踵系,大都楚人多仕宦,津人多大贾,秦人多负贩。”“镇西厅及迪化府有学额,黉校生徒数十人。”“镇西之民,皆来自秦陇,厚重多君子,黉序之士,祁祁如也。”
盖新疆不禁汉人移殖,视东三省、蒙古之为禁地者不同,故其结果亦异。以此知开拓新地,惟汉族擅有推广文化之力,满人无所知也。
清代土地,为前代所未开辟者,曰台湾。而台湾亦汉人所辟也。郑氏据台湾,设府县,立学校,兴种谷、制糖、煮盐、炼瓦之业。清之郡县台湾,因郑氏之制耳。然防禁綦严,渡台者至不许携眷口。
《台湾志》:“康熙六十年,有朱一贵之乱,禁官吏携眷渡台。雍正十二年,定例:官吏四十无子者,始准携眷往台湾。乾隆十年,许渡台民携家。二十年,再禁之。二十五年,始开禁。”
其教化番社者,仍多汉人之功。
《六十七番社采风图考》:“台湾番社,不知所自防。考四明沈文开《笔记》,言自海舶飘来,及宋零丁洋师败遁此。南北诸社熟番,于雍正十二年,始立社师,择汉人之通文理者教之。其后岁科试童子,亦知文理,有背诵《诗》、《易》经无讹字者,作字亦有楷法,冠履衣帛如汉人。”
嘉庆中,姚莹官台湾同知,始开辟噶玛兰。光绪中,刘铭传为巡抚,始改为行省,开辟利源,骎骎为国之外府。
《东方兵事纪略》:“光绪乙酉,中法和议成,建台湾行省,经营铁路、商轮、屯垦,开煤矿,岁入三百万。”
而不十年,弃之于日本,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