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近世文化史(第2页)
《明史》所载林道乾、梁道明、陈祖义、张琏等,皆国人之富于冒险性、为群众开拓海上航业商业者也(林、梁等事迹见《明史·外国传》)。使其时西人不垂涎东亚,相继远航,吾华民族亦必日趋于海上生活,而与欧人接触。适会是时,西人忽起寻觅新地之欲,而东西之接触,乃若电气之相引矣。
欧人之至中国行踪可考者,当首推马哥孛罗家三人。
《马哥孛罗游记序》:“当达达尔诸王之治亚细亚内地也,各君其土,而受节制于蒙古大帝。故威令行而道路不梗,商旅称便。欧洲客商,联袂而往,或谋什百之利,或图仕禄于诸王之朝。意大利威尼斯人马非倭(Maffeo)、尼古罗(Nicolo)兄弟,因购珍宝,渡黑海,达巴尔喀(Barka),朝之都。居一载,获利甚厚,展转至布哈尔(Bokhara),适巴尔喀之从兄弟呼拉古(Hulagu)遣使赴忽必烈,道经布哈尔,与马非倭兄弟遇,与之谈甚欢,约共朝忽必烈。历一年而达帝都,可汗廷见马非倭兄弟,命偕蒙古大员一人,往使罗马,见教皇。马非倭等于是西行,比抵威尼斯,则尼古罗之妻已亡,遗一子名马哥(Marco)。马非倭遂偕弟及侄赴阿克尔(Acie),阿克尔之教皇格里各烈十世(GregoryX)授之敕书,馈赠蒙古帝以珍物。马非倭等既取道东北,经由大亚米尼阿、波斯属之伊拉克、库拉桑、巴尔克、巴达克商等处,入唐古特境。经沙州、肃州而至于山西之太原,马非倭等见蒙古帝,呈教皇敕书。帝甚嘉其忠信,见尼古罗旁侍一少年,问知为尼古罗之子,命留侍左右,派为皇室职员。马哥自居宫禁以后,习学东方礼节语文,更得帝之优遇,常遣之查办事件。一日江南道副使出缺,帝即命马哥署理。在任凡三载,马哥之父及叔,亦同邀恩遇。初到时,尼古罗等建议,能造战时利器,便于射远。蒙帝试之而佳,即命监工制造。后此蒙兵攻克襄阳城,即利用此火器也。孛罗氏父子兄弟至中国十七年,方请于帝,护送公主归国。”
然其来也,遵陆而行,仅归时由海道至印度、波斯耳。欧、亚之直接通航,始于葡萄牙人华斯哥德噶马;东西之周回通航,始于葡萄牙人马基伦。自此两航路开辟,而亚洲若重造一新天地焉。
有明初年,葡萄牙王子亨利及约翰二世,富于野心,奖励航海术,
《东邦近世史》:“1415年,葡萄牙王子亨利攻回教徒于摩洛哥北岸,时俘囚中有通阿非利加之地理,盛说印度之殷富者。王子闻之,雄心**,乃毅然欲探险阿非利加之地。遂设商船学校,建测候所,刻意研究星学数学,以全力奖励航海术。1460年,亨利死时,综计新发见之海岸,共一千八百哩。旧传亨利在当时有‘舟子’之号,信不诬也。……葡王约翰二世,绍舟子亨利之遗志,派遣远征队。1486年,巴沙洛矛地阿治(BartholomewDiaz)遂至阿非利加南端,名其地曰荒崎(entoso)。约翰二世嫌其名不雅驯,改曰喜望峰(CadoDabodEaperany)。无几,哥伦布复发见西方新世界,欧洲诸国咸属耳目焉。及约翰二世殂,马诺耶尔(Manoel)继之,华斯哥德噶马(Vasa)遂发见印度航路。”
《东邦近世史》,东洋断代史。近代日本学者、翻译家田中萃一郎(生平不详)著。
而南欧之人,以商业之关系,尤热心于开辟新航路。
《东邦近世史》:“西1453年,回教信徒土耳其人种攻陷东罗马首府君士但丁堡,黑海地方之东洋贸易顿至萎靡不振。其欲发见达于东亚之航路,实南欧有志者之一大宗旨也。”
弘治十一年,华斯哥德噶马至印度之加尔各答,葡人因之殖民于印度,以卧亚为根据地。
《西力东渐史》:“华斯哥德噶马于1497年7月8日,发国都利斯本,巡航非洲南端,至1498年5月20日,达印度马拉巴海岸之加尔各答,是实东西洋海路交通之始,东西交通史中当大书特书者也。哥伦布之发见美洲,前乎此者仅六年,故西大陆之发见,东洋航路之开始,同为十五世纪末十年间之大纪念也。……葡萄牙人虽发见马拉巴海岸,尚难以为贸易之地,盖不徒土人所在排斥葡人,埃及人亦恐葡人废其旧路,而与威斯尼人共援印度土人以抗葡师。及达尔麦达率大军来印度,1509年大破埃及海军于堤湖,葡人在东洋之势力乃稍定。后塔尔波噶尔喀(D’Albuquerque)为总督,日图侵略土地。1510年取卧亚,翌年取麻刺甲,1515年取忽鲁漠斯,自是而后,葡人势力益臻隆盛。西自阿刺伯海岸,东至麻刺甲,俱有其贸易地。余若锡兰、苏门答刺、爪哇、麻刺甲诸岛,亦无不有葡人之车辙马迹。”
正德十六年,马基伦至菲律宾群岛,西班牙人因之殖民于菲律宾,以吕宋为根据地。
《西洋通史》(章起渭编译):“1519年,葡人马基伦(Magellan)受西班牙国之命,率船五只,发航大西洋,从巴他哥尼亚之沿岸南进,通航于南亚美利加最南之海峡,出外洋,见海上波静风稳,命名为太平洋。进航西北,凡数月,遂于1521年发见菲律宾群岛。马基伦不幸为土人所杀害,然其所率之船,更横行印度洋,迂回阿非利加,而归航于本国。”
《东邦近世史):“1570年,西班牙将列加斯秘(Legaspi)入马尼拉,以该市为群岛首府。”
万历三十年,荷兰创立东印度公司,通商于爪哇、苏门答腊诸岛,以巴达维亚(Batavia)为根据地。
《西力东渐史》:“荷兰人华恩食斯考敦(JanHuigenVanLinsikoten),尝为卧亚大僧正,久居印度。归国后,公其记录于世,俾国人周知东洋诸国之情事。又有考纳辽斯霍脱曼(eliusHontman)者,结船队,从事远征,力抗葡人于海上,视察苏门答腊、爪哇诸岛而归,于是荷人竞派远征船队至东洋,从事探险。1602年2月20日,设立荷兰东印度公司,合二千一百五十三股而成,握喜望峰与马基伦海峡间之贸易权。1621年,建巴达维亚府于噶罗巴。”
英、法诸国,亦相继设立东印度公司。
《东邦近世史》:“1599年,伦敦商人会议,组织公司与印度贸易。
女王伊利沙白亦遣使至莫卧儿帝之朝,求许特权于英国公司。1600年12月31日,英国东印度公司遂得王室之准凭组织公司,通商东印度。1614年,设居留地于苏拉特。”“1604年,法国亨利四世即位,始下许可设立东印度公司之谕。其中屡经停办,1642年,第四次设立东印度公司。翌年,遂设居留地于麻打拉萨。”
侵寻及于中国,而租地通商之事起矣。
葡萄牙人之至中国,当明武宗时。
《东邦近世史》:“满剌加占领后五年,有葡人拉斐尔·伯斯德罗(RaffaelPerestrello)者,乘篷船至中国,时在1516年。船舶之揭有欧洲国旗而至中国者,以是为嚆矢。翌年,费尔诺比勒司又以葡船四艘、马来船四艘至广东,为地方官所欢迎。得许可,碇泊三灶岛。未几,葡人之航中国者岁益众,渐至宁波,设商会于其地,又与厦门通商。”
《明史·外国传》:“佛郎机,近满剌加。正德中,据满剌加地,逐其王。十三年,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贡方物,请封,始知其名。诏给方物之直,遣还。其人久留不去,剽劫行旅,至掠小儿为食。已而夤缘镇守中贵,许入京。武宗南巡,其使火者亚三因江彬侍帝左右。帝时学其语以为戏。……亚三侍帝骄甚。从驾入都,居会同馆。见提督主事梁焯,不屈膝。焯怒,挞之。……明年,武宗崩,亚三下吏。自言本华人,为番人所使,乃伏法。绝其朝贡。”
至嘉靖中,遂租壕镜为居留地。
《明史·外国传》:“壕镜在香山县南虎跳门外。先是暹罗、占城、爪哇、琉球、渤泥诸国互市,俱在广州,设市舶司领之。正德时,移于高州之电白县。嘉靖十四年,指挥使黄庆纳贿,请于上官,称之壕镜,岁输课二万金,佛郎机遂得混入。高栋飞甍,栉比相望,闽、粤商人趋之若鹜。久之,其来益众。诸国人畏而避之,遂专为所据。……其人长身高鼻,猫睛鹰嘴,拳发赤须,好经商,恃强陵轹诸国,无所不往。后又称干系腊国,所产多犀象、珠贝,衣服华洁,贵者冠,贱者笠,见尊长辄去之。初奉佛教,后奉天主教。市易但伸指示数,虽累干金,不立约契。有事指天为誓,不相负。”
《东邦近世史》:“1537年,广东附近有葡人居留三所,即三灶岛、电白县及玛港是也。玛港据《澳门纪略》所载,则谓嘉靖十四年有都指挥黄庆者,受葡人巨贿,代请上官,以澳门为通商地,使年贡地租二万金,至1553年葡船遭风,水渍贡物,乞与暴之之地,海道副使汪柏许之。由是来者益众,而考诸池哈尔之《中国史》,则言嘉靖海贼张希洛据澳门,地方官借欧人之援讨灭之,因以是地酬欧洲人云。”
荷兰人涎其利,亦欲市于澳,澳人拒之,遂去而据澎湖、台湾。
《明史·外国传》:“荷兰又名红毛番,……其人深目长鼻,发眉须皆赤,足长尺二寸,颀伟倍常。万历中,福建商人岁给引往贩大泥、吕宋及咬[imgalt=""class="i;srages092719564209。jpeg"]吧者,荷兰人就诸国转贩,未敢窥中国也。自佛郎机市香山,据吕宋,荷兰人闻而慕之。二十九年,驾大舰,……薄香山澳。澳中人数诘问,言欲通贡市,不敢为寇,当事难之。税使李道即召其酋入城,游处一月,不敢闻于朝,乃遣还。澳中人虑其登陆,谨防御,始引去。海澄人李锦及奸商潘秀、郭震,久居大泥,与荷兰人习。语及中国事,锦曰:‘若欲通贡市,无若漳州者。漳南有澎湖屿,去海远,诚夺而守之,贡市不难成也。’酋……即驾二大舰,直抵澎湖,时三十二年之七月。汛兵已撤,如入无人之墟,遂伐木筑舍,为久居计。……当事屡遣使谕之,……严禁奸民下海,犯者必诛,由是接济路穷,番人无所得食。十月末,扬帆去。……后又侵夺台湾地,筑室耕田,久留不去。”
斯时西人之市于吾国海疆,与华人之市于满刺加、吕宋及南洋诸岛者,已可为东西文化之媒介矣。然商人徒知贸迁,未足以语文化,至利玛窦等远来传教,而天文、历算、地理、格致诸学乃大兴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