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冤种后妈22(第1页)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宣布开庭。原告律师站起来,开始陈述。“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本案原告乔青女士,于一年前受被告周文斌及其妻子张芸的欺骗,被诱导参与一场以‘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为名义的虚假婚姻。”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被告周文斌向原告谎称其妻张芸已因癌症去世,请求原告配合演出‘第三者’的角色,以让其女儿周琳琅免受丧母之痛。”“原告出于同情,答应了这一请求。此后,被告又以‘照顾孩子’为由,诱导原告与其办理假结婚——经查证,该结婚证系伪造,被告周文斌与妻子张芸从未解除婚姻关系,张芸女士至今健在,已怀有五个月身孕。”旁听席上响起一阵低低的议论声。律师继续道:“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原告一直以‘后妈’身份生活在被告家中,承担照顾其女儿的责任,同时背负‘小三’‘破坏家庭’的恶名。而被告及其妻子张芸,则一直暗中维持着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共同生活”“这是其一。”律师翻开下一页。“其二,当原告发现真相并中断与被告联系后,被告周文斌以手中持有的伪造结婚证为要挟,向原告索要两百万元,声称‘两百万,我还你自由身’。这是当时双方的聊天记录,已提交法庭。”大屏幕上亮出那条短信。周文斌的脸白了一瞬。“原告在遭受欺骗近一年后,再次面临被告的敲诈勒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重婚罪、敲诈勒索罪——但因本案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原告现主要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律师合上材料,看向审判席。“原告乔青女士,在被欺骗、被利用、被要挟的过程中,身心遭受巨大创伤。”“她不仅耗费了近一年的时间与情感,更背负了不应属于她的道德污名。为此,想着被告的妻子还等着他照顾“”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周文斌赔偿精神损失费五百万元,拘留十五天以示惩戒。”律师说完,坐下。律师的话刚落下,庭内便响起一阵低低的骚动。旁听席上,有人忍不住交头接耳:“被骗得这么惨,怎么赔点钱就了事了?”“是啊,要是我遇到这种事,我宁愿不要钱,也要让他把牢底坐穿!”“这乔氏的千金就是心善,都到这个地步了,还担心人家老婆没人照顾……”“可不是嘛,要不是心善,怎么会被这种人渣骗?”“五百万算什么呢,这种人就该关他一辈子!”声音越来越大,有人甚至扭头看向被告席,眼神里全是鄙夷和不屑。周文斌低着头,不敢和任何人对视。“肃静——”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声音威严,庭内很快安静下来。他看向被告席:“被告,你有什么要说的?”周文斌站起来,嘴唇哆嗦着:“审判长,我……我没有骗她,那都是她自愿的,她当初答应帮我,我们是商量好的……”“商量好的?”乔青的声音有些哽咽,有些气愤。“周文斌,你跟我商量好的事,包括让你老婆假死吗?包括用假结婚证骗我吗?包括拿那张假证敲诈我两百万吗?”周文斌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你让我背着小三的名声,替你照顾女儿,替你演戏,”乔青看着他,一字一句,“周文斌,你欠我的,五百万都不够还。”全场安静。审判长敲了敲法槌:“请原告注意情绪。”乔青收回目光,低下头,不再说话。接下来的庭审,周文斌几乎没怎么开口。他的律师试图为他辩护,但证据摆在那里——假结婚证,真夫妻关系,敲诈短信,每一件都清清楚楚。休庭半小时后,审判长宣读判决:“经审理查明,被告周文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结婚证,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原告信任,以假证件索要钱款,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鉴于其敲诈行为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差,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判决如下——”全场屏息。“一、被告周文斌赔偿原告乔青精神损失费两百万元。”“二、被告周文斌因敲诈勒索行为,依法拘留十五日。”“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法槌落下。周文斌的腿一软,两百万元。拘留十五日。他抬起头,看向原告席。乔青已经站起来,正在和律师说着什么。她脸上没有笑意,也没有得意,只有一种淡淡的、如释重负的平静。:()快穿,炮灰她要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