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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出去,八成是: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她贾探春孤高自许,目无下尘。
还要白担一个吝啬苛刻,小家子气的名声。
接下来,还怎么理家?
探春只得忍了,待宝钗说完,便把黛玉抬了出来,道:“我差点忘了,还得跟林姐姐说一声,她馆里的竹子,是不让人轻动的。”
没多久,她就趁着一个宝钗没在的功夫,对下人宣布说,因为黛玉不乐意,承包土地的事黄了,但黛玉也不想潇湘馆的竹子花草浪费掉,所以提出了一个别的法子。
也是把地分给各人,但并不是承包。
分到地的人,每人每月二两银子,做些挖竹笋,挑竹嫩叶,料理枯竹的活,产物成熟和年终还有分红,但地上的作物和府里下人无关,都是交由林家在外头的铺子出售的,盈亏也不用她们担心。
当然,若土地出了差错,也是要问责的。
相当于,一个是租地,一个是雇人。
这些婆子一算,一个月二两银子,一年就是二十四两,加上分红赏银什么的,到手至少能得三十两。
如果按着探春原来的法子,地一样要自己料理,那些花花草草什么的,虽可以拿出去卖钱获利,但外头那些铺子都是黑了心的,会想尽办法压你的价,一年到头,甚至不一定能得二十两银子呢。
算起来,还是第二个法子,保稳些。
那几个婆子议论了一阵,纷纷改了口,说黛玉提出的,这个新法子更好,除了潇湘馆,别处也该这样。
探春见状,便去找凤姐商议了。
她自己心里很清楚,第二个法子有个关键问题,园里产的作物,是要卖给外头铺子的,既如此,和外头铺子的合作就得提前定下来。
而且,园里作物五花八门,还得有各种行当的铺子:药铺、花铺、食品铺、香料铺……
但她们贾家只有田庄土地,不怎么经营商铺。
不过有两家亲戚,是经营商铺的,而且这两家在京都,基本各种各样的铺子都有,一家就是薛家,另一家就是林家。
薛家不用说,就是商人发的家,林家虽不以经商为主,但为了在江南一带资助贫困子弟,这些年,林家也在赚钱方面花了不少心思。
探春压根没考虑薛家,找王熙凤,就是为了让王熙凤找贾敏,说贾、林两家合作经营大观园的事。
探春想着,哪怕林家分去了部分利润,也是应该的,毕竟当初建这大观园的时候,人林家也出了钱。
如今两家合作,一个管产出,一个管经营,更是顺理成章的事。
第167章分利黛玉预备还乡
贾敏听了,心里计较了一番。
探春这是在对标她们林家。
他们家园子,就是雇人,再把所有产出放在自家铺子里贩卖获利的。唯一不同是,贾家没有铺子,所以得借林家的铺子使。
这样一来,里头就涉及到了许多事。
首先,就是利润分配上的问题。
他们林家自己的园子,一年净得利有二千多两,大观园比她们家大两倍,又是皇家园林,一年得利至少有五千两,这可不是笔小数目。
据她所知,今年因旱涝不保,荣府七八处庄地加起来,总共才得了五千两银子。
这笔额外获得的巨款,该怎么分呢?
林家肯定要拿走一部分。
这样一来,贾、林两家绑定更深了,这倒无所谓,问题是,这笔钱,在贾家内部,九成九会引发争斗。
白花花的银子,谁不眼热呢。
王夫人那边有话说了,园子是给贵妃省亲用的,她是元春亲娘,相当于园子就是她的,通过园子得的利自然也该归她。
邢夫人那边也有话说,当初园里的亭台楼阁、花草树木,有许多都是从贾赦那边移过去的,园子自然也有大房的一份。
即便是宁府,贾珍亦有话说,贵妃省亲是族里的事,修建省亲别墅,族中子弟帮了不少忙,大观园自然该归贾氏宗族所有。
这是一个大问题。
贾敏沉吟半晌,道:“林家在京的那些商铺,都是玉儿管的,而今既是探姑娘提出这法子,就让她和玉儿两个丫头商量着办吧,咱们大人就别管了。”
黛玉和探春都是聪明人,必然知道闷声发大财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