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地里干柴烈火周歌开脸(第4页)
直到半个时辰后,云散雨歇。
林昭穿好了衣裳从高粱地里钻出来,抹了下唇角的胭脂才发觉这闷骚的玩意竟然还给自己化了妆。
怪道今早那惊鸿一瞥,他那么美的不可方物。
跟谁学的,她甚至没瞧出来化妆的痕迹。
等了一会儿,周歌才带着未消的汗磨磨蹭蹭的出来。
他腰带子还是有些松垮,头发也乱糟糟的没得看。
脖子上一圈跟盖章似的,人往哪里一站就是一副刚被享用过的残破模样。
“你都不再来几回。”周歌怨气浓重的过来,抬手就将人圈怀里。
他当然不满了,七日前他被迫听墙角,她跟柳长伯可是折腾了半宿。
他也行的。
林昭倒是没那么贪,此刻吃饱了一抹嘴,哪里会管旁人是否尽兴。
“时间不够的,咱俩还得继续赶路。啧,果然还是要圆了房再送你走。不然万一一别三年五载的,我总念叨。”
“也不知是谁张罗着要留再见面。”周歌眷恋的瞄一眼高粱地。
以天为盖地为席,虽说粗犷了些。可算起来,他跟妻主的头一回肯定是最特别的。
“谁让你白送过来,”林昭吃饱了就从骨子里偷着一股子懒散。推开人,将人从头打量到脚,目光又落在她小腹。
“你怎么会有守宫砂?”
一点小巧思全被对方享用到了,周歌眉毛都上挑了几分。
“我跟老四要的。如何?你七日连销了两颗守宫砂。”
……
那她吃的还怪好的。
守宫砂必须元阳尚存的人才能维系,若是失了元阳的人再点很快就会消退,故而做不得假。
即便林昭再如何自诩不看重这些,连续两个男人都给她了这个享受,也叫她难免回味无穷。
啧,这般将她养刁了,万一下个男人没有守宫砂,她得多失落。
“……这般花费许多心思,嗯,当赏。”
周歌微怔,手里就多了一柄镶嵌了宝石的金色匕首。
“我也是新得的,瞧见了就觉得适合给你。府里头忘了,这会倒是随身带着了。”
林昭见他爱不释手,不舍之余,又明白当分别了。
“林周氏,带着它,好好活着。给咱们林家赚一份军功回来。”
林周氏。
周歌红着眼眶,唇角却怎么也压不住。
“遵命。”
总有一天,林周氏会名遍天下。
哪怕为侍,他也会是她身边最耀眼夺目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