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猫妖物语创作启动物语(第4页)
主角的思维有一瞬间的空白。
这……这是什么?
她以为的“界域行者网络”应该是某种神秘的、高维的、意识层面的交流空间,结果是个看起来像十年前网页论坛的东西?还有弹窗广告?
打完,千叶满沉默了三秒。
“……这部分,”她说,“我几乎没改。”
“因为现实已经足够荒诞。”神威点评,“但你把‘RW-1982’改成了‘老猫’,这是必要的脱敏处理。”
“脱敏?”
“避免直接暴露真实行者ID。”神威说,“虽然RW-1982可能不在乎,但谨慎是美德。”
千叶满继续。接下来是地狱会员制条款。
现实记忆:
一般条款第3条:会员期间若不幸死亡,服务自动续期至下一世。重新激活需在转世后30天内提交身份验证,并补缴中断期间的会费。
特殊条款第7条:不得利用会员权限窥探直属上司的工作日志。
特殊条款第12条:每月可免费咨询一次茄子大人关于机械维护的问题,但需自备零件,且茄子大人有权根据心情决定回答的详细程度。
她盯着这些条款,手指在键盘上飞舞。
小说第三稿:
主角翻到《恶魔契约增值服务·白金会员协议》的第88页。
一般条款第3条:契约期间,若签约方不幸死亡,服务将自动续期至下一世。重新激活需在转世后30天内提交灵魂验证,并补缴中断期间的契约费(按地狱标准利率计算复利)。
特殊条款第7条:不得利用会员权限窥探直属魔王的工作日志、私人物品、或未公开的绩效考核表。此条特别由“茄子魔王”标注——据说他的工作日志记录了近千年的机械故障案例,非常珍贵。
特殊条款第12条:每月可免费咨询一次“茄子魔王”关于魔导机械维护的问题,但需自备零件,且茄子魔王有权根据当天心情决定回答的详细程度(历史数据:周一下午心情最佳,周四早晨最差)。
主角盯着这些条款,沉默了。
她身边的黑猫——不,是她的契约恶魔,虽然目前是猫形——平静地说:“这是标准契约。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就是……”主角喃喃道,“这太地狱了。”
“我们就是地狱。”猫形恶魔说。
千叶满打完这段,突然想起什么,扭头问神威:“这算侵权吗?侵权地狱?”
神威的猫耳动了动。“地狱版权法第233条:基于真实经历的文学创作,若在作品显著位置注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可豁免侵权责任。”
“地狱真有版权法?”
“当然。第514条是关于‘跨次元作品改编权’的规定,第888条是关于‘角色形象使用许可’的细则。”神威说,“不过大多数作者不知道,所以经常无意中侵权——但地狱懒得追究,除非作品大卖且作者拒绝缴纳‘灵感税’。”
“……灵感税?”
“就是‘你的灵感可能来源于我们的真实事件,所以需要分账’的税。”神威解释,“税率不高,通常5%-10%,具体看作品销量和与现实的相似度。”
千叶满捂住脸。“我感觉我踏进了一个法律雷区。”
“只要你注明‘纯属虚构’,并在扉页感谢‘地狱公务员DT-042提供素材支持(化名)’,风险就很低。”神威说,“而且如果作品获奖,地狱宣传部可能还会给你发感谢状——‘感谢对地狱文化的创造性传播’。”
千叶满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吐槽了。
她继续写。接下来是协作能量体。
现实记录:
两个区域同时出现类波动源信号,相似度87%。移动轨迹呈协作模式——A移动时B静止,B移动时A静止。信号分裂:7个→14个。全城扫描,行为模式从“区域控制”变为“广泛扫描”。
她想了想,开始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