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商用授权(第2页)
同时也在感慨司华简述的宣传计划。
虽然不清楚更多的操作细节,但还是能理解这份计划的大胆和务实。
特別是从林琳那里提前了解到了不少的信息,更加觉得司华的不一般。
现在的高中生都是怪物吗?
“潘女士过誉了,您才是专业人士。”习惯性的客套,司华轻轻摇了摇头。
潘蕾倒是豪爽一笑,“不用这么老气横秋的,小伙子应该有点朝气。”
说完还故意看了一眼正乖巧坐在一盘的林琳,此刻她安静地像个淑女。
“你是小琳琳的同学,也是阿尹的学生,跟著他们叫我蕾姨就行,不需要太见外。”
司华从命如流,“那我就不客气了,蕾姨。”
潘蕾对这个大大方方的男孩更满意了。
“按照华仔你刚才说的计划,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不太想出道了?”
司华內心撇了撇嘴,中登的心態下被人喊华仔,多少是有点彆扭的。
不过华仔就华仔吧,一听就很帅、人品很好的样子,总比喊小华小司强。
小四?小廝?好像算不上是好听的词。
“是的,我更倾向於当个创作者,毕竟有点社恐。”
“社恐?”眾人第一次听到这个有点莫名其妙的词。
“就是社交恐惧症的简称,美国那边的精神病术语。”
司华笑了笑,卖弄起自己的知识储备,“不过我觉得很適合形容我的內向,平时就拿来自嘲了。”
眾人好歹没绷住,悄悄翻了个不明显的白眼。
就你这局里局气的口吻,还內向?
不过潘蕾作为业內人士,还是惊讶於司华的文字敏锐度,再过几年这就叫造梗能力了。
天生的內容输出者。
欣赏程度lvup。
“既然华仔不愿意出道,那就算了……”
“骗子!”没等潘蕾说完,林琳坐不住了,“说好我们成立组合的呢?你写我唱的!”
不是哥们,我们成立组合的前提是咱俩都是普通人啊。
到时候就隨便成立个音乐同人组合,爱好者性质的,再隨便唱唱就完事了。
结果你直接上强度,请家里搬出职业选手……
我也妹想过出道当明星啊!
司华痛心疾首,这莫名其妙就被骂骗子,谁著得住?
“这怎么能是骗子呢?刚才跟蕾姨聊的这么多细节你是一句都没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