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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番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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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姨。”端端握紧了拳头,甜甜响亮的叫了一声。

许书生家要搬家了,因为他家的许大器认了个干姨姨,是孟家庄园里头的人。要知道那是孟家庄园啊,就相当于药镇的京城皇都,里面住着他们最尊敬也最依赖的人。一般人是住不进孟家庄园的,住进去的那都不是一般人。

沈娘子是不想搬去孟家庄园的,她怕遇见旧人,也怕旧人找她麻烦。可碍不住那位在药镇横着走的孟卿颜,愣是将他们一家连锅端去了孟家庄园。

端端一家就住在孟卿颜他们家的隔壁,好在那一家人,除了孟卿颜一个闲人外,所有人都很忙。沈娘子搬来半个月了,也没见着旧人,这心不知是庆幸还是失落。

“我想养花。”端端很忙,他让爹爹许书生给他在院子里头栽了一棵含苞待放的春海棠,他还不知从哪里捡来了两只犬,一高一矮养在大门头。

许书生这日兴高采烈的回来,跟他娘子说:“娘子,为夫见到咱们的邻居平原侯了,没想到平原侯竟是这般的平易近人,不亏是本家都姓许!不过娘子你猜怎么着?我见到侯爷的时候,他正挽了袖子帮他家娘子切肉做饭!真没想到……”

许书生想起那场景,还是忍不住震惊。他又道:“平原侯赏识为夫写的一手好字,答应让我到书院里教孩子们写字。我也邀了侯爷他们一家,今日来咱们家用膳。娘子快去准备吧!”

沈娘子眼皮一跳,浑身紧张了起来。

好半晌,咬咬牙,心道罢了,总归是要相见的。

她从屋子里面拿出了一袋碎银子,扔给许书生:“你又不是不知,我哪里会做饭,你去镇上酒楼叫几个菜回来……记着,镇上那家烧烤铺子就别去了。”

请人家吃饭,用的还是人家自己铺子里的饭菜,那才丢人呢。

孟清一没想到还能见到旧人。

“多少年不见了,你竟还是老样子,一点没变。”沈芊芊含泪看着孟清一。

彼时,晚风习习,药香缕缕,一对璧人携手站在夕阳之下。经过岁月的洗礼,女子却不见一丝的老,惊讶的看向对面的人的时候,反添妩媚天真之气,倒是已为侯爷的男子,一袭青衣,棱角分明目似寒星,长身玉立的站在那里,尽显成熟稳重。

“你不也一样,一点都没变,”孟清一笑着缓缓走上前,注意到旁边的小男孩:“孩子都这么大了?诶,这孩子怎么哭了。好孩子,这是怎么了……”

孟清一话还没说完,那男孩子眼含热泪走到她面前,倔强的站在那里,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

孟清一自家也有个顽皮的小子,比他姐姐许掌珠小五岁。看这孩子他哭了,便上前摸了摸他的头,给他擦了眼泪,边轻声安慰着。

沈芊芊和丈夫许书生对视一眼,皆都差点惊掉了下巴。不为别的,只为他们的儿子端端,自打出生,从未哭过!这会怎地哭的跟花猫儿似的,似乎要将前七年没哭的眼泪,都找补回来。

(二)

“既然来了药镇,怎么不早来找我。”饭后,孟清一看了一眼沈芊芊,埋怨道。

沈芊芊想了想,还是决定坦白,她把许书生打发了去跟平原候下棋,她便将一切都跟孟清一娓娓道来。

当日土匪二当家抢杀了沈家,她被掳上山,才知道土匪头子竟是孟大山。而她认识的杨芳,在那山上成了大夫人,整个人脱胎换骨的,穿金戴银的,连鞋子上都缀满了拇指大的珍珠,人也是再没了昔日的怯懦之气。因为是熟人,杨芳将她看的格外紧,还劝她从了二当家。

后来她逃出来的时候,还失手杀了要去透风报信的杨芳,并且拿了杨芳身上的银子和首饰,和鞋子。这些年他们一家人,也都是靠着这些东西换来的银钱过日子的。

“所以你一直不敢来找我,是怕我因为杨芳而记恨你?”孟清一没想到大哥孟大山在明相被诛后,竟上山当了土匪。

沈芊芊咬了咬牙,道:“其实,也不光是为了杀了杨芳。我临走的时候,还放了一把火……我怕你大哥他已经被……”

她小心翼翼的看向孟清一,孟清一怔了好半晌,最后叹息一声,道:“罢了,不怪你,发生了那么多事,我也早就当是没有这个大哥。”

不过她倒是不信沈芊芊当时自己一个人杀了杨芳又防火还顺利逃出寨子,孟清一心里猜测着,大概是明千俞出手了。不过既然沈芊芊有意不想提起他来,她便也不去提。

沈芊芊对明千俞的感情,看起来浅,实则深。孟清一了解一些,但又不太了解。感情之事,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也,既然她如今和许书生过的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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