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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吴贻芳年表(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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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途经重庆转机时,宋美龄提议她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吴贻芳婉言谢绝。

五月,结束成都办学事宜,安排师生分批离川,她赶回南京安排秋季开学。

六月三十日,南京发生“下关事件”,吴贻芳明确表态,这是侵犯人身自由,必须严惩凶手。

十一月十五日,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召开国民大会。由于国民党违反“双十协定”,在召开大会的第一天,吴贻芳宣布不参加此次大会主席团。

是年,辞去基督教协会执委会主席及其他兼职。

一九四七年 五十四岁

年初,当选中国基督教教育会会长,世界妇女界中国协会会长。

五月二十日,“五·二○”惨案发生当天,在国民参政会四届三次会的午餐会上,就警察殴打爱国学生事件当众质问蒋介石,蒋被气得手指发抖。

八月中旬,中国教育科学文化委员会成立,吴贻芳当选为执委。

十一月,出任中华全国大学妇女会会长。

十二月,任中华基督教教学理事会理事长。

一九四八年 五十五岁

五月,前往国民政府教育部,声明军警宪特不得到金女大随便抓人。校训导执委决定,不干涉个人参加组织,但不得借学校或学生会名义参加校外活动。

十一月,召开校董会,不同意学校迁往台湾。

十二月,经程瑞芳介绍,晋桂芳到吴贻芳身边做家务。

一九四九年 五十六岁

三月,何应钦组阁,与张治中到金女大访吴贻芳,动员出任教育部长,她以离不开金女大为由,再次拒绝出任教育部长。

四月二日,到鼓楼医院慰问示威游行受伤的学生。

四月二十二日,退回宋美龄赠送的赴台机票,留在南京迎接解放。

四月下旬,国民党军队撤离,与西北军退休将领马青苑组织南京临时治安委员会,马任主任,吴任副主任,并以该会名义致电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欢迎解放军进驻南京城。

五月十六日,参加军管会、中共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各届知名人士和社会贤达参加的座谈会。

九月,作为特邀代表赴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十月一日,在天安门观礼台,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十一月二十九日,金女大召开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教务会议。

十二月,任“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委员;不久,任南京市政协委员、后任常委。

一九五○年 五十七岁

五月二十八日,出席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

七月,吴贻芳等五十名基督教领袖人物倡议,发布宣言《中国基督教徒在新中国建设中的努力方向》。

十月,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

十一月,任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南京分会副主席。

是年,朝鲜战争爆发,部分外籍教师辞职回国,美国政府宣布冻结中国在美国的全部财产,原对口赞助金女大的经费(约三分之一)中止,学校经费发生困难。金女大开展抗美援朝爱国教育,学生揭露美籍某教授攻击“抗美援朝”言论,举行“批侮辱、反诽谤”控诉大会。

一九五一年 五十八岁

一月六日,金女大接受人民政府经费,与金陵大学合并为公立金陵大学。

九月十五日,任金陵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

一九五二年 五十九岁

是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在金女大旧址,组建南京师范学院。任第二副院长。

一九五三年 六十岁

一月一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二日,任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任命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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