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是庄暮的情人(第2页)
庄黎被汉森逗笑了,看她唇角微勾,我暗自松了口气,看来这小子还有点用处。
胡媚被强行拽下楼,因为我们人多势众她也不敢反抗,只能乖乖的跟着我们走出料理店。
林肃走到胡媚身旁一记手刀打晕了她,她再一次摔倒在地上。
他拍了拍手对汉森说道,“交给你了。”
“我?”
林肃点头,“对啊,她不是还把你的硬币都弄撒了吗,想怎么出气都行,出了事你林哥给你担着。”
汉森撇了撇嘴,“行吧。”看着地上的女人,他认命的蹲下身将她抱进车里,然后气喘吁吁的直起腰。
“太重了,这阿姨怎么回事,吃猪饲料长大的吗?”
他单独开着车离开了,而我们就先回了沁雅豪庭。
路上我一直握着庄黎的手,她很平静,只安静的靠在我的肩膀上未置一词,但我知道,她内心深处,还是害怕的。
看见了胡媚就等于是庄暮,相信不久后,就会正面交锋了吧。
回到沁雅豪庭,我牵着她走进卧室,关灯抱着她,她没有说话,安静的慢慢睡着了。
感觉到怀里人均匀的呼吸声,我微微松了口气,本以为她会久久不能眠,还好,终究是怀孕的人嗜睡抵挡不住。
我关灯轻轻走出了房间,林肃他们正坐在沙发里。
“刚刚那个,是庄暮的女人?”
我对林肃点头,他说猜测的没错,是庄暮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两人之间也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是,她叫胡媚,是庄暮的情人。”
“胡媚?”齐欢直起身,下意识的皱眉说道,“这名字一听就让人很不喜欢,果然,行事做派也不入流。”
“她胆子倒是大,孤身一人也敢叫嚣,不给她点颜色看看,当真以为我林肃吃素的。”
我抬眼看向他,“你要干嘛?”
“放心,杀了她倒不至于,她还不配让我动手,给点小小的教训还是可以的,惩罚一个人就得直击她的弱点,很容易让她崩溃的。”
看到林肃胸有成竹的样子,齐欢了然的点头,“我大概猜到你要干什么了。”
“看来日后我们得防范着了,更何况现在庄黎还怀着孩子,要更加小心。”
我点头,孟一锐说的我也知道,庄暮的目标就是庄黎,必须要将她保护好。
“这个你放心,他要是敢闯到沁雅豪庭来,我就让他有去无回!”林肃眯起眼睛,眸底的阴狠一闪而过。
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林肃这样,齐欢微微有些惊讶,伸手抱住他的手臂,林肃看向她,眼底透露出柔和。
恰巧这时汉森从外面回来,手里转着车钥匙还一边吹着口哨。
“回来啦?”孟一锐回头看向他,忍不住好奇,“你把胡媚弄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