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法规管不住网吧(第2页)
不难想象,基层派出所、工商所经常在辖区内转来转去,怎么可能不知道某个网吧有没有证照呢?他们的难处往往在于与网吧老板不是朋友就是亲戚,至少还是熟人,管不起来。
通信管理部门认为,电信企业对违规行为缺乏处罚依据
该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认为,社会上对电信企业接入问题存在各种看法,我们都清楚,但是在对黑网吧的处罚方面却有苦衷。
就该省而言,负责网线接入的电信企业有省电信公司、省移动公司、联通分公司、网通分公司、铁通分公司、吉通分公司等等。通信管理局对他们反复强调,必须凭几个管理部门所发的证照办理接入业务。然而,如果有违规操作却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
现在家庭上网的很多。个人以家庭上网名义申请接入,电信企业只好办理。可是个人在接入后又开起了网吧,我们在管理上就难度很大。
因为电信企业与用户签订协议以后,就不能擅自断人家的电路,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如果要断电路,其前提条件必须是公安部门、文化部门查封它。如果公安部门、文化部门没有查封它,电信企业凭什么这样做呢?
文化部门认为,网吧管理必须有联合执法队伍
该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认为,他们设立的举报电话公布后一直响个不停,除了提供线索的,还有一半的电话是家长打来要求查封非法、违规网吧的。然而,对网吧的管理缺乏联合执法队伍,单靠文化部门一家实在无法管理。
就该省而言,证照齐全的网吧有2997家,无证经营的黑网吧估计要多出一倍。其中,大量的网吧存在着安全隐患以及未成年人进入的问题。
由于网吧管理的市场监管范围大,而且又涉及到各个部门,如果没有联合执法队伍对网吧的管理难度就显而易见。例如,网吧的无证经营问题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对此就无能为力。
特殊身份带来的致命隐患
2002年6月发生火灾的北京“蓝极速”网吧,是一家开业一个月的黑网吧。令人奇怪的是,对于这样的黑网吧的存在大家已是见怪不怪,没有人觉得有不寻常之处。在这一个月营业时间里,从来没有哪个部门对该网吧进行过查处。
正是由于这样的特殊生存状态,才导致了难以控制的致命隐患。
例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对开办网吧的条件都有明确规定,并有具体处罚措施。但是由于黑网吧不算是“网吧”,所以,居然对它无法惩处!
仍然以“蓝极速”为例。事故发生后,一位文化部门人士就认为,“‘蓝极速’网吧没有营业许可,不属于网吧(!),因此我们没权去管。”一位公安部门的同志则表示,按照规定,“对无证照网吧民警无权查封,对证照齐全的网吧也只是管其中一小部分,主要包括未记录上网信息、未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发现这些问题后,由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真是咄咄怪事。法律只能管理合法经营的、而不能管非法经营的?
网吧管理重新纳入轨道
2002年11月15日,为了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整顿力度、以解决未成年人禁入作为工作重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从当天起正式实施。
《条例》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这里的“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规定,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如何让未成年人既不接触网络上的不健康东西,又能实现上网查资料、看书、制作班级网页的愿望,在未来的5年内,北京将有200个社区建起具有团中央统一标识的青少年网络安全教室,并且有专门老师进行辅导上网。
五管齐下规范网络游戏
最近几年来,网络游戏在我国的发展速度可谓惊人。由韩国AADE公司联合开发、盛大网络代理运营的《传奇》自2001年下半年开始运营1年间,就已经在全国15个省市开放了1500多台服务器,国内注册用户超过4000万,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占目前国内网络游戏市场近65%的份额。
针对网络游戏给网民可能带来的副作用,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副主任徐文伯在2002年8月召开的“网络游戏与网络产业研讨会”上,提出了“立、堵、建、疏、管”等综合治理方针管理网络游戏的“五管齐下”原则。
“立”,就是要立法,提高网络游戏产业和网络游戏管理的立法层次;
“堵”,就是要采取相关的技术手段,封堵不健康的网络游戏;
“建”,就是要大力支持和发展具有中国文化内涵的国内网络游戏产品;
“疏”,就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行业自律,形成良好的网络文明环境;
“管”,就是要加强网络游戏内容的审核监管。
上海盛大网络公司总裁陈天桥认为,只有当网络游戏产业上升到文化事业的高度,相关企业履行社会义务的行为才能转变为自觉的和自发行动,真正促进网络游戏用户的成长和成熟。
无庸置疑,在一个把依法治国写进宪法的国度里,网吧乃至整个网络的运营理所当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