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第2页)
这种期盼和较量,一般总是以你的失败而告终。因为站在你这一边的是你个人的力量;而站在他那一边的,是一个家庭,还有那割不断理还乱的财产、感情关系 6。
你恰恰忽略或者不懂得的一点是:越是事业成功的人,越渴望改变和征服,而不是被改变、被征服。这种改变和征服,应该在他能够控制的范围内,否则他就会感到失败。
不想“失败”的他,一般都有理性、谨慎、安稳、“适当奢侈”的特点。你的出现,可以供他“适当奢侈”,却不能期望进一步。
“调味品与主菜”
有人比喻说,情人或女朋友,只是中产阶层餐桌上的一盘芥末,是用来调味用的。别说是主菜,就连冷盘都代替不了。
现在的“行情”是,中产阶层男人并不认为离婚是时髦的标志,而是恰恰相反,是“老土”的表现。对他们来说,离婚是失败的同义语。他们即使感情破裂,也会在外表上维持着婚姻,宁愿各找各的情人。更令他们的情人感到悲哀的是,如果他们中有人泡妞把情人泡成了妻子,会在自己的朋友圈子内被看成是一个连女人也“摆不平”的人,跟戴“绿帽子”一样被人取笑。这又是他们的一个失败标志。
两败俱伤,离婚成本居高不下
中产阶层的主要标志是有“产”,离婚时各种复杂的财产关系构成了他们离婚难的根本原因,并且导致离婚成本居高不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更愿意选择协议离婚
据婚姻律师网截止2004年12月7日所代理的183起离婚案件得到的数据,他们的家庭年收入和年龄分布情况。
从中可见,如果以家庭年收入5万元作为划分中产阶层的标准,其中有82%属于这个范围,因而具有代表性。研究表明,中产阶层离婚更愿意选择协议离婚,无论家庭年收入高低,都不愿意上法庭打官司。与中低收入阶层相比,这一点尤其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 7:
①中产阶层的素质较高,对离婚问题看得更理性。
②中产阶层收入较高,而且比较稳定,对数额不大的财产争议看得不重,容易达成离婚协议。
③中产阶层的财产较多,一方面他们不希望外人知道他们究竟有多少财产;另一方面,也避免缴纳较高的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
离婚涉案标的额大,相应法律关系复杂
中产阶层家庭因为有“产”,所以离婚涉案标的额大,相应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处理周期长。这也是他们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的主要原因,否则事情会变得很复杂。这种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8:
①房产分割。在上述中产阶层家庭中,100%有房产;其中50%以上的家庭有2套以上房产,最多的有7套。房产多了,分割中会涉及到许多诸如银行贷款、债权人变更、案外人份额等关系,法律关系就复杂多了。
②股权分割。在上述中产阶层中,40%有私营企业,离婚案件涉及到股权或产权的分割、转让、股权作价评估,涉及到《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样一来处理难度和周期就大大增强。
③保险分割。中产阶层家庭的保险意识强,通常都买了许多个保险品种,有的受益人是自己,也有的是父母子女,很复杂。离婚时需要根据保险现值进行财产分配和处理,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④投资分割。中产阶层家庭不仅有保险,还有股票、基金等风险投资。这些投资的收益价格和当初投资时都不一致,分割处理时需要用到许多专业知识。
⑤取证困难。投资多、涉及面广,必然会带来取证困难。不用说别的,仅仅是银行存款,就可能是一笔糊涂账。当事人往往不只在一家银行存款,可能用的是真名,也可能是化名,还可能是存入情人的名义下,获取相关资料相对困难。更不用说,在遇到存款账户和开户银行被遗忘、或者刻意不肯透露时,情况就更复杂了。
⑥周期较长。涉案标的额大、财产处理复杂,必然带来处理周期长。这种案件一般适用普通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按照规定一审时间在6个月以内。如果需要房产评估、公司账目审计、股权评估,这些时间还不在这6个月内,处理时间当然就更长了。
对待婚姻更加冷静和精明
中产阶层白手起家,离婚时所取得的事业、家产全靠自己一手打拼而来,所以特别珍惜。尤其是离婚时双方都没有好言好语,原来的夫妻感情早已化为子乌虚有,遇有一方特别冷静和精明,其中的算计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这里举一个国外的例子。好莱坞帅哥汤姆·克鲁斯与妮可·基德曼于1990年12月24日结婚。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规定,婚姻满10年的夫妻,离婚后需要终生赡养配偶。为了逃避今后一生赡养“前妻”,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前妻”嫁人后便宜了后来者,面对自己名下1。54亿美元的家庭资产,汤姆·克鲁斯从婚龄达9年11个月时选择夫妻分居,递交离婚诉讼状 9。
在这里,虽然汤姆·克鲁斯已经不再属于中产阶级,但这个事例却能够证明中产阶级的离婚成本之高、之精明。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看到,再美丽的婚外情、再**的出轨,都可能不足以与一次离婚带来的麻烦相提并论。
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中产阶层男人或女人,他们更愿意选择秘密而稳定的婚外性关系,一旦危及婚姻马上叫停。
1 本案例数据参考了欧恩懿:《中国式结婚和中产式结婚的婚账》,2006年1月6日时代商报。
2 吴鹏:《探访换妻俱乐部:一群看似不易出轨的人》,2006年2月28日时代信报。
3 瘦马:《中产阶级婚姻的暧昧》,2006年3月27日新浪网。
4 瘦马:《中产阶级婚姻的暧昧》,2006年3月27日新浪网。
5 丛虫、晓宇:《别等了,中产男人不离婚》,2006年2月7日时尚先生。
6 丛虫、晓宇:《别等了,中产男人不离婚》,2006年2月7日时尚先生。
7 贾明军、王洁:《关注:中产阶级的离婚》,2004年12月7日婚姻律师网。
8 贾明军、王洁:《关注:中产阶级的离婚》,2004年12月7日婚姻律师网。
9 丛虫、晓宇:《别等了,中产男人不离婚》,2006年2月7日时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