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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代表真实消费能力
(2010年无锡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超过9万元,按现行汇率折算超过1。3万美元。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579。8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50元,比上年增长10。9%。农民人均纯收入14002元,比上年增长12。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003元,比上年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790元,比上年增长10。9%。
——摘自某公开报道
这是2011年初江苏省第二大城市无锡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交出的一份答卷 1。在这里,读者重点关注一下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个概念。
所谓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自己可以支配的收入,具体地是指个人收入中扣除按照税法和国家规定应该向政府缴纳的税费后的余额,这些项目主要有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不动产税、人头税、汽车使用税,以及各种非商业性费用如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但不包括所在单位缴纳的部分,也不包括交给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
这里的个人收入,包括城镇居民家庭的全部实际收入即经常性和固定性收入,以及其他一次性收入如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不包括周转性收入,如提取的银行存款、借款、收回欠款以及其他各种暂收款。收入数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无论是补发收入还是预发收入都不作分摊,而是如实计算。
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可以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储蓄的钱,就是可以自由支配的钱。
显而易见,由于个人可支配收入已经扣除各种向政府上缴后的“纯”收入,所以对个人来说,更能反映实际消费能力。所以,个人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个人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在统计学上,人均可支配收入常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
从计算方法看,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相同货币所能购买到的生活消费品和社会服务数量会越来越少,所以计算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时,有必要扣除通货膨胀造成的货币贬值因素。这种货币贬值因素,目前最权威的是国家统计部门编制的各种价格指数,尤其是其中对生活影响最大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各种统计年报中,计算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时,都已经考虑到了该因素,也就是说,已经扣除了通货膨胀因素。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方法是:
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实际收入-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账补贴-个人所得税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费收入)÷家庭人口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一般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生活水平成正比。也就是说,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生活水平就越高。从上表所列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的城市中可以看出,除了北京、上海外,其余城市均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福建,这与读者的生活感受相一致。
应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GDP更能反映经济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前些年我国经济发展主要考核GDP增长,有意回避了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增长速度实在不协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作用,主要是反映一个家庭、一个居民有多大的即期消费能力,家庭或个人收入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因为这个收入是家庭和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的,从道理上讲,它可以任意用于消费、投资、股票和基金,也可以用于银行存款。这个指标增长得越快,表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得越快、消费能力越强。正因如此,这个指标是国家决策的重要依据。所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在公众关注的所有统计数据中位列第三,是很好理解的。
现在的问题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真的能完全反映家庭或个人真实收入吗?这倒不一定,这是读者要特别注意的。
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主任、中国国情研究会秘书长张仲梁认为,一般情况下可以把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衡量消费水平的基础,但有时候会得不到有价值的结果。不仅真实的收入数据很难得到,而且即使搜集到的数据也往往难以反映消费者的真实消费能力。
例如,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这个数据表明中国人的购买力非常有限,然而,消费市场现状的表现却恰恰相反:汽车热销、商品房价格一路狂冲、奢侈品市场利好连连。
究其原因在于,在考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时,往往只把收入理解为工资性收入和经常性收入,而忽略了财产性收入、非经常性收入等。这样,统计机构获得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实际上小于居民实际收入。他举例说,有的大学老师讲课、写作获得的非经常性收入是其工资收入的10倍,这些数据就是统计部门不掌握的。
除此以外,个人消费行为不仅受制于当期收入,还和预期收入及预期支出有关。当某个人预见到接下来会有一笔较大的收入或支出时,往往就会对他现在的消费行为进行调节,而传统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完全不能反映这种预期 2。
更不用说,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较大比重的各种灰色收入,就更无法纳入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了。
据税务专家研究,根据2002年我国含税GDP进行推算,当年有3000亿到400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税金应该缴上来而实际上没收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