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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要留住营销人才
营销难,难在留住营销人才。因为不管什么样的企业营销,归根到底都是要靠人来实施的。
有人统计,就总体而言,企业销售业绩的23是由营销队伍完成的。从中不难看出,销售队伍对企业营销具有决定作用。
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目前的营销人员流动性大、营销队伍极不稳定,很多企业对如何稳定优秀营销人才感到一脸无奈。
总的来说,稳定营销队伍、留住营销人才的关键,是要在满足其工作成就感的同时,制定一套能够不断激励销售人员创造业绩的有效薪酬制度。
营销人才流失的原因分析
企业留不住营销人才,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管理者缺乏人力资源的市场概念
这主要表现在,在对营销人员确定薪金报酬的标准时,往往只注重企业内部的比较和平衡,缺乏从整个社会尤其是跨行业的横向比较。
这样做的结果是,很容易导致本企业的营销人员“价格”低于全社会人力资源市场“行情”,从而导致人才流失。
尤其是那些已经在企业中得到一定实践锻炼和理论提升、身价相对较高的营销老手,对企业所造成的损失尤其明显。
缺乏有效激励机制
除了经济报酬以外,能否对营销人员的工作业绩有个公正评价,也是企业能否留住营销人才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许多企业,营销人员的所得与付出不成比例。尤其是一些产品具有特殊性,或知名度不高,或专业性强,要打开市场需要有一个培育期。营销人员的底薪偏低,甚至完全没有底薪,工作起来就缺乏安全感,对企业也难以认同。在这种情况下,营销人员频繁跳槽就实在毫不奇怪。
缺少应有的人文环境
有些企业是标标准准的“在商言商”,漠不关心营销人员的福利、思想、生活、工作条件,甚至对营销人员处处持怀疑、否定态度。
这种企业通常对营销人员缺乏职业规划和从业引导,缺乏有效培训和人才储备机制,无法满足营销人员的求知欲望和上进心。
在这样的企业中,每个营销人员根本看不到企业的发展前景,无法形成凝聚力;也看不到自己在该企业中的发展前景,看不到自己的前途和出路。
在这种情况下,稍有出息的营销人员都会觉得这里不是“久留之地”,跳槽便成为理所当然的选择。
有鉴于此,企业要稳定和留住优秀营销人才,除了业务上要对他们培训、感情上以诚相待以外,还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薪金报酬制度,不断激励他们创造业绩、满足其工作成就感。
行之有效的薪酬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类:
底薪提成制
底薪提成制通常采用基本工资加销售提成的办法,是目前我国企业销售人员最流行的一种薪金报酬形式。
不过,许多企业在这方面对基本工资和销售提成两者的尺度往往把握不好,从而并没有起到提高销售人员积极性的应有作用。
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某大型企业的销售队伍本来相对稳定,可是由于改革底薪提成制——把原来的底薪标准降低50%,同时把提成比例上升50%,结果,一天之内就流失了23销售人员,使得该企业元气大伤,三年都没有缓过气来。
在这里,实际上就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采用高工资低提成、还是高提成低工资好?究竟怎样对工资和提成比例进行组合?
应该说,这两种制度各有利弊,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里需要掌握的原则是:
对知名度高、管理体制日趋成熟、客户群体相对稳定的企业,由于其销售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推广所产生的,所以,这种企业比较适合于采用高工资低提成的薪酬制度,或者干脆实行年薪制。
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企业维护和巩固现有的市场渠道、客户关系,保持企业内部稳定,以利于企业的平稳发展。
相反,对知名度低、刚刚起步的新企业,企业的销售业绩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销售人员的市场开拓;还有一些企业,其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决定了需要不断由销售人员开拓市场,以保持与客户的紧密联系,这种企业就比较适合于低工资、高提成的薪酬制度。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不断刺激销售人员的工作动力。
奖励薪酬制
奖励薪酬制是在底薪提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对销售人员的奖励措施,即实行“底薪+提成+奖金”的薪酬结构。这种制度特别适合于贸易企业。
目前,这种底薪提成制的底薪标准一般为800~1000元,提成比例按照销售额的2%~5%计算。奖金标准的高低虽然不能一概而论,但一定要有,否则就不利于关心、爱护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