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信息透明最重要(第2页)
规范信息发布,非常有助于抑制恶意的农产品炒作。除此以外,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也是一条可取之路,至少要比一味打压农产品价格或者用道德谴责游资炒家强多了。
道理很简单,因为即使在游资炒家中,除了极少数不法商人外,大多数还是依法经营的,至少是没有违法经营,至多属于钻政策空子的一类。他们在流通环节中同样付出了相应劳动,承担了相应风险,理应得到合理的回报,只要他们的劳动是合法付出的就无可厚非。
更不用说,单纯道德上的谴责并不能解决农民种植户实际问题。政府真正能够帮助种植户的,是协助农民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农民分享价格上涨的能力、有效增加收入的能力。
例如在江苏省大丰市裕华镇,就有这样一家大蒜生产专业合作社,它集贮藏、加工、科研、营销、基地于一体,信息共享,农民种植户没有技术和市场后顾之忧,只要专注于标准化栽种就行了。
蒜民们都知道,收蒜是最辛苦的活,但这个合作社有专门的“收割班”,30多名收割熟练工随叫随到。除了收割大蒜外,其他每一道工序都有专业服务队提供价廉物美的服务,只要“一个电话,合作社就可以叫过来几十个人,从收割到装车,服务一条龙。”与此同时,他们的大蒜价格平均还会比别的产地高出10%左右 3。
在这里,最重要的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稍微具有经济学常识的人就知道,市场只有在信息完全公开透明、市场参与者能够进行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才是有效的。如果市场上形成了垄断,囤积居奇者就会释放出错误的价格信息来进行误导,这样的市场就是“失灵”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由谁来发布这样的公开、透明信息呢?当然应该是政府。如果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好,信息面前人人平等,游资炒作也就失去了最大优势;如果政府在这方面缺位或不作为,那么游资就会欢欣鼓舞地从中挖掘“机会”,肆意嘲弄政府和人民,并从中渔利。
所以,政府在严厉打击股市庄家炒作、楼市炒房团、农产品市场炒作的同时,更应当亡羊补牢,建立起一套有效、公开、公正的市场信息发布体系,并进行前瞻性研究和发布,这才是既有利于投资者,更有利于股民、购房者和农产品种植户的举措。
农产品炒作出现在市场流通环节,而市场流通的主体是中间商和零售商,他们依靠自己掌握的信息,前瞻性地预测未来价格走势,从而据此作出相应决策。
农民种植户和中间商、零售商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信息不对称,在获得信息的质量和数量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克服这一点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提高农民合作组织的组织化程度,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分享个体农民种植户零散的价格信息,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种植户的议价能力。
在这方面,本章前面介绍的江苏省大丰市裕华镇的“三方会谈”定价模式是比较科学和理想的。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省情综合研究中心主任秦庆武提醒说:
多年来,农户小规模经营,分散决策,导致大蒜种植面积不稳定,市场需求也不断变化,从而造成供需脱节,导致价格大幅度起伏。而作为生产者的蒜农,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价格低时,可能血本无归;价格高时,又被精明的中间商提前收购,因此获益不多。这一问题值得深思 4。
怎么办?政府虽然有引导农民种植的职能,可是却不能强迫农民种什么。解决这个矛盾,最理想的办法是政府尽量为农民提供准确的市场供求信息,对市场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分析,让这些信息进村入户,然后让农民自己作出判断。做到了这一点,人民政府就真的是“为人民(农民种植户)服务”了。
毫无疑问,在信息公开、传播方面媒体应当负起相应的责任来。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要及时、准确地报道相关信息,二是不能延缓、歪曲信息,误导农民种植户和农产品市场。
因为从过去的经验看,游资在选择农产品炒作时机时,一般总是在前一轮价格暴跌、产量也随之减少的情况下开始大量囤积,然后再利用市场上的一些信息、社会心理,比如吃大蒜预防甲流、绿豆养生等传言进行炒作,之后随着市场价格的上涨会有更多媒体跟进报道、夸大其词,进一步放大社会预期和影响,再度抬高农产品价格,如此循环。
媒体炒作对游资炒作农产品的进程、策略、效果都会产生很大影响,所以相关媒体在报道农产品价格问题时一定要力求慎重、客观。
1 王宏宇:《山东金乡打大蒜信息战,央视称蒜价暴涨蒜商不满》,2009年12月4日南都周刊。下同。
2 胡彦殊、李毅:《游资“烦恼”何以疏解》,2010年6月2日四川日报。
3 王世停:《抱团协作:大丰裕华镇蒜农拒绝“蒜你狠”》,2010年7月28日新华报业网。
4 刘成友:《农民如何跳出大蒜“大涨大跌、时赚时赔”怪圈》,2009年12月13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