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选拔与管理(第1页)
§第五节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选拔与管理
从长远来看,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基本形成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其建设,使之成为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各地应当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激发包括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努力开创农村社区建设领域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具体来说,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系统建设涉及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一系列措施。
一、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
从培养方面说,主要的工作应当是两个方面,即现有人员的培训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一是要抓好现有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教育,培养出适合农村社区社会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特别是注意根据农村社区社会工作的特点和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要求,加强综合性和本土性方法知识的教育,并促进其向实际工作部门的转化。二是应高度重视实际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和专业化提升,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提高各类人员从事农村社区社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这无论在当前阶段还是从长远来说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负责部门,要做好相关协调组织工作,包括在实际工作者内部推动经验总结和知识交流,提高专业化水平。
二、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评价
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评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既要注重专业角度的评价,又要重视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符合实际的评价工作。
一方面,在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出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情况下,要逐渐使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评价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相一致,依照社会工作师有关考试评定办法来进行人才的评价,逐步建立农村社区社会工作领域的专业队伍。从基本性质上说,农村社区社会工作者也是社会工作者的一部分,所以应当遵照统一的评价制度和办法来进行专业评价。
另一方面,考虑到我国实际和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在相当长时期内,还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并实行灵活多样的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和办法,对该领域工作人员做出恰当的评价,促进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应根据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和要求,适当增加村委会特别是村民群众对农村社区社会工作者工作实绩和表现的评价内容,使其真正起到对农村工作和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作用。
三、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使用
谈到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使用,主要就是为其明确岗位设置和工作平台。这在前面已经做了说明。除此之外,还涉及两个方面,即处理好其工作与其他各方的关系问题,以及保证其职业和专业的独立性问题。
要处理好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与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首先是处理好在农村社区层面与村委会等法定组织机构的关系。应当明确,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既要与这些组织机构保持密切的协作配合关系,认真听取村委会等组织对改进社区社会工作的意见,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它又有自己一定的相对独立性。要逐步形成合理分工,即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重在做好村民自治等相关工作,而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更多是承担专业化社会服务和相应的管理职责。其次是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问题。同样,应当注意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协同开展工作,听从有关部门的调度。但另一方面,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也有自己的职业和专业特性,政府部门对其应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使其能够有效地工作,实现应有的职能作用。第三,农村社区社会工作者与村民群众的关系,应当是服务关系,而不可有行政命令。农村社区社会工作者要高度重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与其平等相处,做好有关工作。这也是这支人才队伍的独特价值所在。
四、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的激励
从激励方面说,最关键的问题是合理确定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的地位、待遇。应当综合考虑工作职责、相近职业待遇等因素,确定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此外,在职业水平评价制度逐步统一实行之后,要做好有关职业资格评定和升迁等工作,确保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有明晰合理的职业生涯发展前景。在有一些地方尝试将农村社区工作人员(如村委会干部)吸纳进公务员队伍的做法,这可以作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激励措施的一个参考。不过,主要的考虑还是应当从推动职业化和专业化的方向来进行,以提供职业和专业晋升空间为主。
同时,还可考虑多种灵活的鼓励措施,给予适当的优惠待遇,以激发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使他们献身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为农村社区建设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