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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抓捕(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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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咋样啊?”他问伊辉。

伊辉摆摆手,说死不了……

这天中午,林明坤在机场被抓。

他怎么也想不到,九年前去燕来村地下工厂给儿子买肝脏的旧事居然被警方翻出来了。地下工厂明面上的老板叫张进九。肝脏的提供者叫康康。那个孩子来自葛云辉的儿童福利院。葛总的主要业务是面向国外输出残障儿童器官。所以那晚的交易是葛云辉提供器官供体,借用地下工厂的手术场地。那天晚上,林明坤和葛云辉有过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由于他破坏了人家的规矩,所以人家逼迫他动第一刀。为了林朔,他杀死康康得到了肝脏……这件事本来非常隐秘,可是被夜闯地下工厂的骆琪录了音,并且拍了视频。

时隔八年,案子发了。市局的DNA检验结果证明林朔的肝脏来自康康。所以,林明坤就是杀害康康的凶手。

在死罪面前,林明坤崩溃了。他主动交代了其他犯罪事实,包括但不限于雇凶绑架谢彦儿子、敲诈勒索谢彦,以及伙同罗正男勾结顾正言犯罪团伙,打造网贷利益链对外贩卖人口等恶劣犯罪事实……

他和顾正言是九年前手术那晚认识的。顾正言当时没有表露自己真实的身份。猪场关门、顾正言外逃至东南亚继续从事犯罪活动时,才跟林明坤建立了联系。

除了以上罪行,林明坤还指使苗准射杀葛云辉。对他来说,葛云辉一旦被捕,那么与之交易的“林总”必然暴露。

苗准没啥交代的。他帮林明坤杀毛毛,是因为他通过那个打火机窃听到了真相,知道林朔是毛毛杀的。

得知自己的打火机里居然有个窃听器,江队深受刺激,决定戒烟……

毛毛交代了杀人真相,每个人都为之震惊。

大家都没想到谢彦居然是幕后操控者。从结果倒推可知,谢彦打从诱拐林朔开始,甚至打从威胁武玫制定整个计划开始,就没打算让林朔活着!

谢彦,一个心机至深的人。他不但利用了武玫,而且还利用了武玫的孩子。他就算不得已自杀,也绝不想让别人好受……

案情明朗以后,刑警队和检察院遇到了一个未曾预料的大麻烦——他们发现,居然很难对武玫作出有力的指控。

武玫明摆着的罪名只有一个:知情不报,袒护毛毛且破坏犯罪现场。

其他的呢?

替毛毛顶罪时,她曾经承认杀害罗正男的犯罪动机,还提及被罗正男拍下的交易视频。可是当毛毛自首后,她却突然翻供了!

她说以前的供词,尤其是设计罗正男的供词,是为救孩子编造的逻辑自洽。

她一翻供,可把谨慎的检察官们难坏了。哪怕他们知道这是恶意翻供,可是拿她没有任何办法。

退一步,假设其供词不变,那么法庭能够依靠案件的内在逻辑给她定罪。这个案子只有口供,没有物证。因为罗正男和武玫的交易视频根本找不到,它大概率被谢彦毁掉了。虽然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供述只是重要法定证据之一,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才能定案(即孤证不定案),但是本案的内在逻辑能给定案提供重要支撑。这个逻辑非常清晰——如果交易视频不存在,那么武玫不可能被谢彦威胁。

可是武玫翻供了。她一翻供,连基本的口供证据都没有。

那么在这种情形下,那个内在逻辑还存在吗?它仍然存在,但是失去口供支撑,它不再能够给案子定性。这时候去质疑武玫为什么被谢彦威胁,她完全可以声称谢彦只是利用她,而非威胁她。

利用什么?利用毛毛跟林朔存在长期的矛盾。他辩称谢彦了解这个矛盾,请求她做帮手为的只是照看被囚禁的林朔。除非警方能够找到那个交易视频,否则她绝不会承认被谢彦威胁!

关于交易视频,还有一个能证明其存在的法子——毛毛的口供,仔细描述了谢彦去找他的经过。谢彦不但给他看过那个视频,还用视频威胁他,说他如果不杀林朔,就公开视频,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他被猥亵过。

基于这个事实,警方和检方重审毛毛,让他做庭审证人。可是那个小家伙忽然想通了事情的逻辑,居然否认看过视频,并且拒绝出庭作证。

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个死结:一个案子没有口供,没有证据,没有证人,只有逻辑,那它只能僵在那里,不可能给武玫定罪。

毛毛去了少管所。

他心安理得接受自己的选择,因为那个人终究是他的母亲。

母亲能为他去死,他为何不能面对真相呢?

他再也不用左右为难在墙上扣洞了……

武玫去了看守所。

她像一只顺从的羔羊,可是倘若以杀害罗正男的罪名提审她,她就会一改温顺,什么都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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