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在场证明(第2页)
王可说了,车门第二次关闭的时间,是下午3点半。褚悦民那位朋友赶回别墅,发现死者的时间,是下午4点40。假定第二次开关车门,是褚悦民本人所为,那么,理论上来说,从3点半到4点40,这个时间长度,在空调车内并不足以闷死人。
王可的说法,就是警方的结论。这个结论,一定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伊辉曾质疑王可的说法,还被王可斥责太轴,但那只是穷尽一切可能之后的考虑。理智上,他只能同意警方的结论。
警方的结论其实很有意思,只肯定那个时段内,在空调车内不足以闷死人,却无法就此将案子定性成谋杀。原因无他,缺乏证据。
警方的一切结论都基于证据。可是伊辉不同,没证据也能尽情发散思维。说白了就是:我所说的一切,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概不负责。
那么,车门的两次开合,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他只想到了一种可能。
第一次打开车门,是有人往车内放东西。
车门第一次开合只有10秒,它能用来干什么?要么有人从车内取东西,要么有人往车内放东西。他只能想到这两点。
在王可的叙述中,警方曾经以为,代驾有东西遗落在车内,返回去拿,可是代驾否认了。那么在伊辉的逻辑中,剩下的,只能是有人往车内放东西。
放了什么?
干冰。他只能想到干冰。
也许刑警队那边,同样早就想到了干冰。
干冰融化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在车内密闭空间,很容易把人闷死。如果硬要追查痕迹,那么唯一的点,是其融化时,降低周围空气温度,使气体凝结,从而产生白烟,那么在置放干冰某处,很可能会留下明显的湿痕。可是警方曾对褚悦民的车做过细致检查,找不到可疑痕迹。这一点很好解释。也许那块干冰是盛放在泡沫盒里,或者用什么东西包裹,事后将东西取走就是,自然不会在车内留下痕迹。
那么,车门的第二次开合呢?
自然是有人确认褚悦民是否死亡,同时取走盛放干冰的东西。那个过程持续了4分30秒,为什么?
最大的可能,是凶手在释放车内大量的二氧化碳,但是当时车外炎热,车内很冷(有空调的原因,也有干冰融化的原因),所以在二氧化碳涌向车外的同时,车外的热空气也会涌入凉爽的车内,从而将一部分残余二氧化碳封在里面。
这就达成了一个理想的效果:事发后,即使警方对车内气体进行检测,也只会发现车内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含量较高,符合闷死的情况,却不能认定那个空间二氧化碳密度极高,从而无法第一时间想到干冰。
而事实上,根本没有该项检测。因为褚悦民的朋友4点40赶回别墅,发现异常后,找人帮忙打破了车窗,早就破坏了“犯罪现场”。那之后交警抵达,最后才是刑警。那个时候,车内和车外的气体早就平衡无异了。所以,对警方来说,该事件疑点明显,却没有谋杀证据,故而难以立案。
文档最后,伊辉大胆想象:车门第一次开合时,凶手很可能不只放入了干冰,还可能从车内取走了某样东西,比如窃听器。
逻辑上很好解释:7月11日是褚悦民生日。他酒后去静山别墅访友,是临时起意,没人能提前料到。可是却有人先他一步赶到别墅,并且抓住机会实施犯罪。要做到这一点,最大可能就是窃听。当时,褚悦民不但要跟代驾说明目的地,还曾在车内跟别墅的朋友打过电话。所以,如果有窃听器,那它不是在褚悦民身上,就是在车上。
一切整理完毕,刚好下班。伊辉把文档传给王可,然后跑去刑警队,把两颗钢珠一并上交。
王可盯着钢珠,一脸困惑……
面对诸多谜题,伊辉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但更大的谜题仍在。可是,那已经不关他的事了,这难免让人遗憾。然而,谁的人生没有遗憾?
伊辉回到宿舍,看起来轻松极了。
接下来的半天很平静,没人找他。
一切都很平静,只是远方已卷起黑云,小雨也淅淅沥沥下起来。
看来,台风快到了。
第二天天刚亮,伊辉接到王可电话。
“待会儿来刑警队,直接去雷局办公室!”王可说完就挂,风格变化明显。
伊辉纳闷儿:雷霆找我干吗?难道文档到了他那里?这是要处罚王可违反纪律,随意透露案情,连我也捎带上?
雷局长他很了解,那是个极讲原则之人。他猜,王可很可能摊上事了,怪不得在电话里,语气那么生硬。
看来要去解释一番,他做好了心理准备。
两小时后,西城公安分局,雷局长办公室。
伊辉推门进去,看见除了雷霆,刑警大队长江志鹏也在。
江志鹏手捧几页文件,正看得入神。他身材高大,躬身坐在那里,似乎很不舒服。
雷霆方脸肃穆,倒背着手站在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