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我没有害鶯儿(第1页)
“只说在文定侯府时的处境,沈鶯比沈昭还要好些。
沈昭是真孤女,沈鶯还有一个祖母庇护。
沈老太太不管与沈大老爷和沈二老爷的关係多么冷淡,她都是继母,继子不敢过分忤逆。
沈老太太若是愿意,拿出两千两给沈鶯陪嫁,通过官媒婆张罗亲事,沈鶯是能风风光光嫁出去的。
李家毁了沈鶯的一切。
“这些与我无关,我没有害鶯儿,我没有害她……”
李顺仿佛被那句“李家把她害成这样”灼伤,嘶声辩白,全身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
倒不是做戏,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慌。
他想向沈昭证明,他没有害过沈鶯。
“沈老太太那么多钱,不是李婆子也会是张婆子或者孙婆子,她守不住钱財,鶯儿註定拿不到。”
李婆子时常掛在嘴上说的,沈老太太天生守不住钱。
以前是老侯爷在,下人不敢妄动。
老侯爷不在了,沈老太太与继子、媳妇的关係都不好,钱註定被骗走。
沈鶯本就不是沈大老爷的孩子,下人的孩子,被当成小姐养大,享了这么多年的福,也够了。
最后还有人娶她,愿意照顾她,她该感恩。
“那些钱,我也没用过。祖母做的事,与我无关。这些都不能算在我头上,我真心喜欢她,想与她廝守一生……”
李顺越说越急,整个人看起来激动极了。
“无耻贱人!”
沈瓔珞骂得更大声,气得浑身发抖,指著李顺对门外喝道:“这种满口歪理、自私自利的贱人,就不配为人。拖出去,打死不论!”
外头候著的婆子们听得动静,慌忙带人进来。
四五个粗壮婆子围上前,將李顺困在中间,只等一声令下。
“瓔珞姐姐,消消气。”沈昭起身劝慰沈瓔珞,扶著她坐下。
又示意婆子们不要动手,却没让她们离开,只在旁边候著。
李顺情绪已近癲狂,有她们在旁,万一他暴起伤人或作出更不堪的举动,也能即刻制住。
沈昭也坐了下来,极力压下心头翻涌的厌恶,俯视著李顺。眼中最后一丝温度也褪尽了,只剩下彻骨冷意。
“照你这般说。”沈昭语速放缓,字字清晰,“街上强盗杀人越货,也能辩称『不是我来抢,也会有別人来抢,他註定守不住財?!”
“你说钱財与你无关。那我问你,你八岁进府,与沈鶯『相识九年,这机会,是谁给你的。李婆子送你进来,图的是什么,你敢说自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