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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巧遇人参鸟(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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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好人参,他又来到第二个发光的地点。

这次是一株鸡头黄精,也是好东西。

洛云霄毫不犹豫的將其挖了出来,根茎形似生薑,生的盘根错节。

一棵就有两斤重。

看年份,有十五年左右。

至少也价值二两银子。

黄精別名救穷草,饥荒年间山里人靠挖黄精,葛根代粮充飢,不至於饿死。

同时也是一味珍贵的药材。

不过这东西生吃会麻口,需要九蒸九晒后才软糯香甜。

“王敢哥,王敢哥!”

哦?棒槌鸟还没飞走。

洛云霄有些纳闷,难道这附近还有老参不成?

他又往更深的林子里走去。

四周安静的只有自己的呼吸声。

五丈开外一道耀眼的光斑出现。

洛云霄几步上前一看,又是一棵老参!

耐心挖出来观察一番,这棵人参体型比刚才的大了一圈,芦碗有四十五个。

如果算上休眠期,这棵老参起码有五十年!

这得价值三十两吧!

不过如此贵重的药材,还是留著自己用比较好。

他將人参收好,那只棒槌鸟衝著洛云霄炸起羽毛叫了几声,飞入山林不见踪影。

它好像对洛云霄颇有意见。

毕竟这种鸟是以人参籽为食。

洛云霄抢了它的口粮。

今日进山收穫药材颇丰,再打两只野兔就下山吧。

他这么想著,好巧不巧野兔没发现,在一处山谷中发现了一只觅食的小鹿。

洛云霄屏气凝神,弯弓搭箭,一箭射中小鹿腹部。

他上前拔出羽箭插入箭囊,正要扛起猎物。

无意间瞥见一丈远的草地上斜插著一把锈跡斑斑的朴刀。

咦?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会有边军制式军刀。

他走近再一看,眼前的一幕惊得他目瞪口呆。

举目望去,这里密密麻麻倒伏著上百具身穿盔甲的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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